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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三大部门明确分工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10月15日    关注度:     【字体:
 本报讯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食品安全办公室新闻发布会获悉,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对食品安全职责作出明确划分,解决了交叉管理和监管空白问题。

  市食品办监察处处长冯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为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将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行明确划分,质监负责食品生产领域、卫生负责餐饮服务业监管、工商负责流通领域的监管。市食品办将承担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等职责。

  市政府对以往一些监管中职责不明确或有交叉的地方作出明确的规定。例如,卫生部门负责送餐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民俗旅游户、庙会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餐饮销售饼干、香肠、非自制食品等也一并由卫生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需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不必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工商部门负责市场、商场、超市内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的监督管理,商户也只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部门负责市场、商场、超市外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的监督管理。

  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统一负责组织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综合治理。质监、工商、卫生部门分别负责查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流动无证照经营食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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