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22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标志着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正式启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出重要批示。
吴邦国指出,食品安全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问题。食品安全法的制定与实施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和谐、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食品安全法实施的当年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执法检查,主要目的是支持和督促各有关方面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确保法律有效实施,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状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希望检查组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的积极配合下,精心组织好这次执法检查,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出席会议并讲话。王兆国说,随着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和实施,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食品安全状况进入了新的阶段。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的总体状况是好的,但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实现监管工作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化、法治化,将从根本上保证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也将有力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
王兆国指出,要认真分析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的情况,找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努力推动解决法律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执法检查组要加强学习,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要密切配合,全面了解法律实施的情况;要重视新闻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要加强跟踪检查,督促落实整改,认真做好执法检查各项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担任此次执法检查组组长。路甬祥在会上介绍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重点、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范围,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卫生部、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向会议汇报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商务部提供了书面材料,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方面所做的工作。
根据安排,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将分为5个小组,由5位副委员长分别带队,于9月至12月分赴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广西、重庆等省区市进行检查,并委托其他所有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2010年2月,执法检查组将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报告检查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韩启德、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副委员长陈昌智、桑国卫等出席会议,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白克明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