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国礼)从即日起,消费者在丰台辖区内的市场上购买月饼和大闸蟹,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要求市场先行赔钱。昨天,丰台工商分局开始实施“节令性食品经营管理办法”,对月饼、大闸蟹等六类节令性食品进行专项管理,这是全市首次推出针对节令性食品的管理措施。
丰台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节令性食品是指一年中的某一特定时段、大量集中上市、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食品,这些食品与普通的食品不同,在消费者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如元宵节的元宵、汤圆,端午节的粽子等。为了更好地保证这些节令性食品的质量,保障消费者吃上放心食品,丰台工商分局特地出台了此项措施。
丰台工商分局要求市场根据相应时段设立相关的食品专营区,要设立专用公示栏,公示厂家、商品、经营户、相关制度等信息。如中秋节时间,应设立月饼专营区。市场还要与商户签订协议书,明确此类食品出现问题后如何追究责任等。此类食品上市后,市场须按照要求抽检送检,如果检测结果不合格,须立即下架,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管理办法”对节令性食品的检测项目进行了规定,如月饼的检测多达10项,包括铅、砷、苯甲酸、山梨酸、外皮铝含量等,以及馅料的过氧化值、柠檬黄、胭脂红、日落黄、亮蓝等。
>>链接·节令性食品
(1)元宵节的元宵、汤圆
(2)端午节的粽子
(3)中秋节的月饼
(4)金秋时节的大闸蟹
(5)西瓜、大桃、板栗、柿
子等
(6)其他节日、季节的重 要食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