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北京市工商局颁发第一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对申请人提交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工商部门将通过书面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的形式,对从事食品流通的经营场所、设施要求、人员卫生等进行审核。
今天,北京市工商局首批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共计40余份。从2009年9月1日起,北京市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正式启动了食品流通许可工作。对全市范围内的商场、超市、市场、食杂店以及电影院、剧院、加油站、报刊亭等,从事批发或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经营企业和个人实施食品流通许可。食品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申请办理工商登记。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据介绍,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人,可以登录北京市工商局网站www.baic.gov.cn查询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和办理程序等详细信息。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各级工商行政机关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窗口进行办理。工商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工商部门将通过书面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的形式,对从事食品流通的经营场所、设施要求、人员卫生等进行审核,工商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考核通过后便可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工商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
自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两个月的时间内,北京市工商局各级机关先期已经接待咨询申请34983件,其中咨询16731件,申请14713件,对符合条件的受理3539份,发放准予许可决定2379份。对前期准予决定尚未颁证的,将于两周内陆续颁证。
链接
申领许可证需备齐的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人员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