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启动了成品油价格改革和上网电价、销售电价改革后,水价终于步入我国资源价改的快车道。
8月25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在报告中提出要积极改革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国家发改委8月27日透露,近日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审慎出台调价方案。调整自来水价格的重点是解决在价内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的问题,严格控制以补偿供水成本为由集中上调自来水价格。
近两月以来,上海、天津等多个城市纷纷举行水价上调听证会,同时有其他城市酝酿跟进。尽管公众多有质疑,但国家发改委日前明确肯定多个城市调高水价符合改革方向,并于8月3日发布《近期能源资源产品价格改革进展》报告,指出下一步我国将按照既定改革方向深化资源产品的价格改革。
当包括水价在内的资源价改成为官方共识并加速推进时,如何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而不是单纯调整价格,成为亟待破解的难题。天则经济研究所公用事业研究中心研究员赵旭说,“要公开透明,把话说清楚,为什么涨价,是哪部分在涨。”这被认为是保证水价改革公平与效率的重要途径。
明确四元定价机制
定价目标各不相同
1998年,被认为是水价改革的转折年。
从是年起,水价从原先“福利性、象征性”的价格,逐渐向立足于市场供需的“水价”转型。
2004年初,国务院明确了城市水价的四元结构组成,即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城市供水价格以及污水处理费。
“水价的四元组成属性不同,产生的背景也不一样。”清华大学环境系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政府水价改革方案设计专家傅涛说,城市化初期,水价的内容仅限于城市从自然中取水、净化、输送和排放的成本与收益;当城市污水的排放对自然的影响超出了自然水体的自净能力,水价中加入了污水处理和环境补偿的费用;当城市就近水源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总量需求,远距离调水甚至跨流域调水的成本进入水价,形成“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当水资源总量稀缺,不能满足“以需定供”的水资源配给方式,水资源开始有价,并且以成本形式进入水价,形成“水资源费”。
“这就意味着这四个部分的定价目标不一样,各自的收费形式、使用原则和管理层次也不同。”傅涛具体说道,水资源费由政府收取,进入财政,收取标准由政府按照资源稀缺程度确定,是不需要按照价格进行听证和成本管理的。他还认为,目前以费的形式收取的水资源费,以后会演化成水资源税。城市供水服务价格以及部分城市具有的引水工程价格,才是真正属于“价格”的部分,是以成本和服务为基础水价的,在公众支付的总价中大约占50%,是目前价格和成本监管的重点。而各种环境补偿性收费包括污水处理费,最终也是进入政府财政,收费金额由国家环境政策决定,只是由供水公司代收,严格意义上不是一种“价格。” 多因素助推“涨价潮”
水价下降近期难实现
供水行业虽然关系国计民生,但似乎从未像这段时间受到如此广泛的公众关注。
其中,水价上涨对此“推动甚大”。
赵旭把水价分成三个部分,水资源费,是针对资源价值的收费;二是原水费,原水是没有经过自来水厂净化处理的水;三是自来水公司范围内的成本,包括净化、输配、销售、服务、维护等成本。
有关水价上涨的原因,赵旭分析,一是水资源费的上涨,这是对资源价值的收费,尤其是我国比较缺水,提高水资源费是为了节水。
二是原水费的上涨。原水是指取自天然水体或蓄水水体,如河流、湖泊、池塘或地下蓄水层等,用作供水水源的水。“原水的成本也在提升,能源和电费都在上涨,原水的输送成本也随之上涨。
上涨的第三个因素来自自来水公司本身的成本:制水、输配和服务维护的费用增加。具体来说,如员工工资的增长,所用能源的涨价等,还有因为城市在不断扩大,要扩大和更新管网,降低漏水率所产生的投资增加,以及从2007年7月起,国家将饮用水水质标准由原来的35项指标提高为106项所促使的水质成本的提升。
“所有这些都导致成本上升,”赵旭说,当然也有一些成本降低的因素,比如采用新技术,如远程水表,可以减少上门抄表的人员,这样会降低一些成本。还有遇到大的经济危机,经济不好导致整体价格、人工和能源费用下降等。还有就是通过投资和管理水平的提升降低运营成本。
他坦言,在中国,水价虽然存在下降的可能,但近一段时间难以实现。
“定价机制要公开透明”
建议学上市公司发布公告
此前,世界银行把家庭收入的5%作为水价的上限,而国际上一般通行的比率是2%~3%,中国目前则大概在1%~2%左右。傅涛认为,中国在2%以下的水价支付比率都是合理的,如果超过3%的话,政府对贫困人群采取一定的补偿机制也未尝不可。
“从这个角度讲,我国水价在合理承受力上还是有空间的。”傅涛表示,这还要看政府的态度,如果政府给低收入人群补偿的多,水价的空间就会大。
如此看来,水价上涨趋势不可避免。但是,专家认为,对于水价改革来说,明确水价机制比涨价更重要。
赵旭主张,“要公开透明,把话说清楚,为什么涨价,是哪部分在涨。”但目前看来,政府相关部门在这方面语焉不详。
“如果是为了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就要提高水资源费,这与自来水公司没有关系,没有理由因为水资源稀缺而给自来水公司更多的钱,这两者在逻辑上是没有联系的。”赵旭说,“如果是自来水公司因为成本上升导致亏损,那应该将成本亮出来给大家看。但目前的听证会也并没有提供给公众更多的信息。(自来水公司)应像上市公司那样,由审计公司审计然后向社会公布。内容包括雇用了多少人员,这一数字是否合理,工资和福利是多少,有无过多超越社会平均水平的嫌疑,包括所增加的投资用到了哪些地方,是不是合理合法的。要把成本阳光化,这样大家才相信你是亏损了。”
傅涛也同样表示,把水价的成本透明公布给老百姓,不一定是全部的细节,但至少是一些关键性的服务和成本指标。自来水公司发布的统计数据和基本的经营数据才是调价的基础。水价调整:
自来水公司未真正受益
今年4月27日,上海在水价听证会上公布了官方数据,2008年上海自来水企业主营业务利润-4.18亿元,净利润-2.65亿元。
排水企业主营业务利润-1.95亿元,净利润-1.95亿元。
1998年,《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发布,明确我国城市供水价格由供水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构成,企业平均净资产利润率为8%~10%。“但长期以来,我国的供水服务基本处于‘福利’价格水平,水价一直低于运营成本所需。”傅涛说。
“大多数城市供水企业的财务状况并不好,账面亏损,但企业经营和福利却较高。”对此问题,傅涛在媒体发表文章指出,一方面是供水企业通过加速折旧,尤其是占供水资产50%的管网的加速折旧,得到充裕的自有现金,其中一部分用于主业相关设施维护建设,其他则用于支付各种费用。加速折旧使成本增加,一定程度造成账面亏损。另一方面,一些成本通过协议形式合法转移进入副业公司,大部分主业企业得到副业的补贴,企业通过财务管理,进行合法的主副业相互调节。这些转移一定程度是由于没有形成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所造成的恶性循环。
然而,清华大学的一份调研报告称,上海水价调整的很大部分并没有令自来水公司得到真正的收益,绝大部分资金都用于了补贴原水工程。
赵旭对此解释,“投资原水设施和远距离调水成本非常高,不可能按全成本卖给水厂。比如不会把南水北调的总成本算成每吨的水价跟水厂要,国家会补贴一部分。还有,水利工程可能有别的受益者,比如有防洪、灌溉农田功能等,成本就要分摊,比较复杂。但总的来说,原水价格不可能覆盖全部原水成本。”
洋水务进入:
未实质影响水价
一方面是垄断领域引入市场竞争,给中国供水市场带来技术、资金、管理经验;另一方面,资产溢价收购的现象多次出现,又被公众认作是水价上涨的罪魁祸首。
“大批的社会资本涌入城市供水行业,纯国有运营的企业在逐步减少,社会企业的比重在逐步增加,社会企业运营将成为今后的主导模式。”傅涛认为。
“外资并购对城市供水价格未产生实质影响”,傅涛提供的数据显示,在对36个核心城市2002年以后的城市水价比较后发现,在有社会企业进入的16个城市中,有11个城市后来调高了水价,占比68.8%。在没有社会企业进入的20个城市中,有18个城市调高了水价,所占比例为90%。如此来看,社会企业的进入并不是地方水价上涨的必然原因。
赵旭则阐述了一个原因,“某些地方政府在引入外资或民企的同时取消了财政补贴,导致水价上涨。不能说问题出在外资和民企上。在必须新增投资的情况下,如扩大和更新管网,为改善水质而进行技术改造等,政府不提供相应补贴,水价当然也要上涨。”
“溢价是争论比较多的,花很多钱购买自来水公司的股权,是否会导致水价上涨,主要看导致溢价的合约是什么,溢价是什么性质的。”赵旭强调,“这个也要公开。”
而与外资企业相比,同样属于社会企业的民营企业,却有着夹缝中生存的尴尬。国内首个中标国际水务工程大单的北京桑德集团董事长文一波针对“水价暴利”一说进行反驳,认为供水行业运营周期长,要运营5年左右才能慢慢回本。毛利率高并不意味着赚的多,目前行业平均亏损已是共识。对此,赵旭也表示,他所了解到的一些民营企业,基本上是“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