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日在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提醒消费者,判断互联网上宣传的药品真假,可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浏览网上购药安全警示栏目进行判断。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副局长崔恩学介绍,最近侦破的几个案件表现出来一个新特点,就是利用互联网宣传假药劣药,再通过快递邮购等方式进行销售。
对此他提醒消费者,买药要谨慎,对宣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医疗机构配置的制剂、军队特需药品、批准试生产的药品等等,大家都不要相信。因为按照药品广告发布的相关规定,这些药品是禁止做广告宣传的。
药品宣传中涉及到药品说明书以外的理论、观点,专家的论点,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性语言,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与其他药品的功效和安全性进行比较的,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病症,能够应付紧张生活、应付升学、考试的需要等,都是国家严令禁止宣传的。
同时,在药品广告以及药品宣传当中,不允许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广告宣传,也不能使用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以及用儿童作为诉求对象宣传。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强调,在“两高司法解释”当中有一条,就是对于知道假药和劣药还做广告的,按共犯查处。以后的行政执法当中,一定会加大对这种行为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