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拟实行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在食品药品生产中,违法改变生产工艺、配方或添加物质,产销假药劣药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员,被吊销生产、流通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企业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将被采取行为限制措施,并记入监管档案。(6月2日《解放日报》)
实行食品药品“黑名单”制,是正本清源之举。这些年,尽管整治行动不断,但食品药品安全还是难尽人意。说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并非夸张。每有问题产品曝光,舆论除了惊哗,也总有质疑:为什么害群之马络绎不绝?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我们缺少一个让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阻,甚至倾家荡产的机制。
建立“黑名单”,对违法经营者既是威慑又是惩罚。近年来,违法经营者“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几乎已是公开的秘密。一些违法经营者往往是这边露出了马脚,被抓住了尾巴,换上一件马甲就又粉墨登场,故伎重演。恶性循环之下,演绎出谁不制假售假谁吃亏的“导向效应”,致使制假售假愈演愈烈。市场要的是公平竞争,然而违法经营者却不择手段,把市场弄得乌烟瘴气,既践踏了“游戏规则”,且败坏了世风人心。
现在上海实行食品药品“黑名单”制,追寻违法经营者的足迹已成现实。一次制假售假,就无处立足、走投无路,大大提高了违法经营的成本,对制假售假者产生巨大的威慑力,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这类行为。当然,上海市的这个“黑名单”,地域还有局限,因此我们期待着更广阔的真正令制假售假者走投无路的天罗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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