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酒类经营者将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如果酒类经营者明知是未成年人,仍向其销售酒类,最高可处2000元罚款,如果售酒点没有“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明示,则将面临200元的处罚……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省政府正在审查的《河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从昨日起正式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据悉,这也是我省制定的首部关于酒类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禁用甲醇、非食用酒精等制酒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以后从事酒类生产,除个人或者家庭自酿自饮的酒类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法定标准、行业标准,产品符合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工艺条件和相应的生产设备、计量、检验手段,有按照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和检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等。禁止使用甲醇、非食用酒精或者其他非食用化学物质配制酒类。
酒类商品将有自己的“身份证” 根据规定,酒类经营者(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当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详细记录酒类商品流通信息,且必须单随货走,单货相符。随附单内容将包括购货单位名称、联系方式、销售日期、酒类品名、酒精度、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以及供货单位名称、批发许可证号、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印章。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将有权查阅随附单。
这就意味着,今后,我省酒类商品将拥有自己的“身份证”,实现了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消费者如果在买酒之前详细查阅随附单,假酒就将会无所遁形。
“随附单制度将使得酒从出厂到销售终端,一系列详细信息都有记录可查,既有利于酒类商品的流通管理,更有利于消费者买到‘放心酒’。在查阅随附单时如果发现有问题,消费者还可以向酒类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解释说。
将酒卖给未成年人最高罚2000元 对于未成年人的饮酒问题,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省也提出了相关要求: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予以明示。
为确保未成年人“禁酒令”的真正落实到位,我省还出台了明确的罚则:凡是违反规定,酒类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将由商务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酒类经营者明知是未成年人仍向其销售酒类商品的,由县(市)以上商务行政部门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进口酒不加中文标签将被禁售 现在,在郑州的酒吧和一些洋酒行内,经常会看到各种包装精美的洋酒,但消费者往往无论怎么翻过来倒过去地瞧,满眼看到的都是外语介绍,根本看不到一个中文字体。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在该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酒类流通中将禁止销售不加贴中文标签的进口酒类商品。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及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的,将由县级以上商务部门协同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商品,并视情节轻重处3万元以下罚款。
散装酒应在固定地点销售 对于颇受平民百姓喜爱的散装酒,有啥新规定?我省拟提出,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散装酒,禁止流动销售散装酒。
该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酒类经营者经营散装酒,必须在固定的地点销售,盛装容器应当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粘贴符合国家饮料酒标签标准的标志,并标明开启后的有效销售日期、经营者及其联系方式、产地、原料、酒精度。酒类经营者如果未在固定地点销售散装酒的,将受到一定的处罚,由县(市)以上商务行政部门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记者调查 国家早有未成年人禁酒令郑州市场鲜有执行 商务部颁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早于2006年1月1日就实施了,其中有“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有明确标志”的规定,那么郑州市场的执行情况如何呢?
昨日下午,记者随机走访了本市西郊的一些烟酒商店,结果无一例外地发现根本看不到“未成年人禁酒”的任何相关标志。
在工人路上的一家大型烟酒超市内,各种高中低档的白酒、红酒、啤酒品种齐全,但根本看不到“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提示,“我们从来没有听过这个说法,也没有任何人通知过我们。”服务员告诉记者。
而在一些小型的便利店和杂货店内,经营者们甚至不知道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这回事。
在陇海路的一家小烟酒店内,就有几名中学生模样的人在买罐装啤酒,店主只是收钱卖酒,并没有拒绝。“我们就是做生意,有买有卖,并不管那么多。我开这么多年的店,也没有听说过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这回事,”店老板说,“现在有很多孩子很早就吸烟喝酒了,仅靠一张告示也不起作用。而且即便把酒卖给了未成年人,从来也没有人来查处。”而在这家烟酒行附近,就是一所中学。
对此情况,省法制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正在征求意见的《河南省酒类管理条例》作为一部地方性法规,一旦开始实施后,将会更加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对包括向未成年人售酒等违反条例规定的各种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规范治理河南酒类市场。
看看国外都是怎么管酒的 美国:部分州私人不得制酒卖酒 1930年以前,美国是一个实行禁酒令的国家,在解除禁酒令之后,为防止“完全放开酒类饮料的生产、销售与消费将会造成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并导致税收大量流失”,制定了联邦酒法,建立了一套严格的管理体制。至今,美国北部大部分州酒类饮料的生产、销售仍由政府严格控制,私人一律不得制造和经营。南部各州则通过申请许可证的方式对此加以制约。
美国联邦酒法主要调整州与州之间的关系,如规定酒类饮料从一州运输到另一州所应遵循的有关条款,而具体的酒类生产、销售与消费则由各州的酒法加以调整。
德国:烈酒实施专卖 德国实行烈酒专卖,专卖法规定接管烈酒酿造厂在专卖地区生产的烈酒、进口烈酒、纯度烈酒、烈酒利用和烈酒贸易都必须按照专卖规定执行。只有联邦德国专卖管理机构有权进口除朗姆酒、亚力酒、法国上等白兰地酒和利口酒之外的烈酒到专卖区。
德国对烈性酒厂的建设、生产、流通、管理非常严格,都有明确的限制指标,对烈酒售价也都有严格规定。如生产企业酿酒设备都有产品流量表,就好像现在居民使用的水表,企业每年生产产品量政府都能掌握详细数字,这样便于管理与征税。
法国:零售商凭银行证明才能拿到卖酒牌照 法国制定了酒类产销法规。1936年出台了《1936年法》,即原产地保护法。该法对白兰地酒生产中的葡萄产区、葡萄品种、产量、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储存时间等方面做出了严格规定。只有干邑地区生产的蒸馏酒才能叫白兰地。该法还规定,干邑酒的生产必须在当年的10月至第二年的2月内完成,在橡木桶中储存的时间必须在两年以上。
法国商业部根据法规对酒类零售商发放四种资格的零售牌照,也叫酒牌。第一类只能卖不含酒精的饮料,第二类可以出售啤酒及饮料,第三类可以卖葡萄酒等,但只限在酒店饭馆当时开饮,第四类可以出售包括干邑酒、啤酒在内的所有酒类。申领四种牌照的任何一种,都必须由银行出具资金证明,并得到财税部门的确认,商业部才予以发放。取得牌照的酒类零售商必须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国家目前严格控制零售酒牌的发放,已发的数量不再增加。新增酒类零售点,只有通过相互转让或买卖得到牌照。
日本:每个工厂造酒计划都要政府许可 日本的酒类专卖法规定,凡不是政府和未经许可的人不得进口酒类。酒的酿造者必须将其每个制造厂从当年4月1日到翌年3月31日一年内酿酒的数量、酿造方法和酒的度数定下来,事先得到政府的许可。
酒类制造者酿酒所用的酒母,其转让、抵押或作为饮料消费不经主管官吏的许可不得从酒厂移出。酒类制造者所造的酒,必须全部交纳给政府。在销售时政府定出销售酒的价格并加以公布。
新闻附件 中国人最爱喝什么酒?数据显示啤酒消费占九成 我国居民日常酒类商品消费主要酒种是白酒、啤酒、葡萄酒。随着消费环境、消费观念的转变,各酒种所占比重也会不断变化。在白酒、啤酒、葡萄酒的消费总量中,2003年~2008年,白酒所占的比重呈现出先下降后上升的“U”型趋势,其中2004年所占的比重最低,仅为9.6%;啤酒消费量所占的比重则呈现出先上升后下降的倒“U”型趋势,其中2004年所占的比重最高,达到89.3%;葡萄酒消费量所占的比重年度之间呈现出随机波动的趋势,但波动幅度不大,基本在1%~2%。总体看,在我国酒类商品消费中,啤酒占了绝大多数,接近90%,白酒消费量稳定在10%左右,葡萄酒消费量占比相对较小,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