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新世纪第二次全国粮食库存大清查启动粮食库存实不实
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09年05月10日    关注度:     【字体:

采访人:本报记者 杜海涛

解读人:国家粮食局负责人

清查什么?

重点是国有粮食企业库存 查清品种、数量和质量

这次重点是清查国有粮食企业库存,对非国有粮食企业库存只做必要的典型调查。因为,国有粮食企业库存粮食在所有企业库存总量中占较大比重,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具体来讲,要全面清查所有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国有企业的商品粮。通过实物清查、账实核对、质量扦样和检验,查清这部分粮食的品种、数量和质量情况。在检查过程中还将对国家粮食费用补贴资金的下拨使用情况、粮食库存占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情况进行核查,以进一步验证粮食库存的真实性。质量检查方面,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与品质宜存率。企业自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国务院部门联合抽查,都要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

从近几年国家有关部门对库存粮食质量抽查结果看,库存粮食质量总体良好,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逐年提高。以2008年为例,中央储备粮质量合格率达到97.9%,品质宜存率为99.5%;地方储备粮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也较高。

怎么实施?

6个阶段、4次检查 主要采用测量计算法

从检查方式看,这次粮食清仓查库实行以普查为基础,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突击检查、交叉检查和暗查等多种检查方式相结合,对库存粮食质量的检查,也实行跨省交叉检验。从检查方法看,专门制定了粮食库存实物检查方法、统计账检查方法、会计账检查方法和质量检查方法,这几个方法既自成一体,又相互关联和印证。

4月24日上午,在青岛第二粮库的一座小麦存储仓内,烟台市招远粮食收储中心副主任姜文新正指挥3名清仓查库工作人员使用深层扦样器抽取粮食样品,另外两名工作人员正在用钢卷尺仔细丈量着粮面的长度、宽度。

“这次粮食清仓查库共分准备、自查、普查、复查、抽查和汇总整改6个阶段。”山东省粮食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查、普查、复查、抽查4个阶段,分别由县区级政府、地市级政府、省级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5月底进入汇总整改阶段,主要是提交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和结果汇总报表,并对清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在青岛第二粮库的办公室,记者随机调取了几份查库的工作底稿。在一座稻谷仓自查的底稿上,记者发现,自查得出的粮食数量是5008.5吨,而保管账记载的是4953.7吨,两者相差54.8吨,差率1.1%。记者又比对了另一座小麦仓的检查底稿,发现自查时检查得出的数量与保管账记载相差0.4%,普查相差1.2%。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正在督查的国家粮食局专家解释说:“这与清仓查库采取的测量方法有关。”

他说,如果用全部过秤的方法,误差率可以控制在0.2%左右,但是要耗费巨大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因此这次清仓查库主要采用测量计算法,这是一种快速估算法。由于每次检查测量的粮食体积、抽样测得的粮食容重都会略有差异,加之粮食储存年限不同,粮堆密度也会发生变化,测量计算结果与粮食入库时的称量结果出现微量偏差,是正常现象。但“一旦发现偏差超出合理范围,检查人员就会重新过秤,找出原因。”“为客观公正地判断复查粮食的质量,复查抽取的粮食样品要按全国统一要求,在省里集并后,统一运送到其他省进行质量检验。”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六部委叫停乳品“无抗奶”宣传
下一篇文章:罗平食物中毒续菜贩被警方控制 中毒人员脱离危险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