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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不能总等着媒体曝光食品安全问题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3月05日    关注度:     【字体:
    嘉宾简介:王刚,全国委员,日本国立岐阜大学生物资源化学专业毕业,农学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河北省科学院院长。河北三鹿事件发生后,王刚参与了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监管等方面的调研工作,对中国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有着自己的思考和见解。

  采访时间:3月3日

  采访地点:北京会议中心

  《食品安全法》主要针对监管方面的不足

  记者:《食品安全法》刚刚获得通过,这样一部“重典”的出台是为了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哪方面的问题?

  王刚:首先,《食品安全法》在此时出台非常及时和必要,应该说非常符合我国目前食品安全领域的现实情况,也有利于解决目前最棘手的问题。我认为目前新法主要针对监管方面问题。过去一段时间内中国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暴露了我国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的不足。此次《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则明确了在监管方面的要求。

  记者:新的《食品安全法》同过去的《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最大的区别在哪里? 王刚:我认为,最大的区别是进行了观念上的转变。新的《食品安全法》区别于以往最新的亮点是,明确了食品安全领域的风险评估机制。过去我们的流程是先出台食品标准——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进行市场流通——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监管——对问题进行解决和处理。但这里面有一个问题,当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问题进行处理的时候,食品安全事件已经发生,损失也已经不可挽回。那么风险评估机制恰恰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一矛盾。

  食品安全无小事,发现问题再解决为时已晚

  记者:风险评估机制和之前的出台食品标准有什么不一样吗?

  王刚:风险评估机制在法律条款中单列出来,看似简单但实际上包含着很深刻内涵。应该说这是我国对于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一大观念转变。食品安全不安全,首先由国家层面的专家委员会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来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和指导我们有关的执法部门来制定相应的规定。换句话说,是打了一场“准备战”,这实际上是监管的前移,是加强食品安全预警机制的重大举措。风险评估在以前的《食品卫生法》里是没有的,这一观点的转变,应该说是政府职能部门主动出击的一种体现。

  我们不能总等着老百姓吃坏了身体或者媒体曝光以后,才发现问题,才着手解决问题。食品安全无小事,如果真到发现了问题才着手解决,那肯定要出大事。比如“三鹿”、“红心蛋”等事件的出现,跟之前风险评估的缺失不无关系。

  记者:能不能具体讲一讲风险评估机制的具体运作?

  王刚:应该说有了风险评估机制,可以将问题扼杀在摇篮里,真的让老百姓吃得放心。我们可以分析近几年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实际上都是食品添加剂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那么有了这个风险评估机制,首先国家制定添加剂目录,将食品中出现有害添加剂的可能性堵死,而不是之前模棱两可的状态。不在国家标准添加剂目录内的绝对禁止添加,即使企业自称添加剂无害也绝对不准添加。有害无害不是企业自己说了算的,是由国家制定的。变“发现问题再解决问题”为“主动出击不出问题”,改变“出了事才重视”的局面。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并不是说添加剂目录里列出的东西,企业可以随便添加。还要经过论证,哪些是必要、哪些是可有可无的,技术上必须的才可以。

  记者: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理解食品安全法中提到的“国家统一标准”?这个标准主要是针对食品添加剂吗?很多网友认为垂直管理操作起来很难。您如何看待?

  王刚:我个人认为不能这么理解。“国家统一标准”也好,“风险评估机制”也好,实际上是从理念层面上的一个进步。食品的种类五花八门,不可能一一出台国家标准,不能糖类标准制定完了了还要再制定软糖标准、硬糖标准。比如说,出台了面粉国家统一标准,就没有必要再出台一个“馒头标准”。这个“馒头标准”应该由分管部门、地方政府来制定,比如应该符合卫生许可等等。网友们的担心完全没有必要。

  名人代言问题食品理应受到追究

  记者:此次食品安全法强调名人代言问题食品将负连带责任。目前网上出现了不同的声音,有网友认为这样规定未免有些强人所难,名人本身不具备判断食品是否安全的能力,却为何要负连带责任?

  王刚:虽然名人作为个体可能不具备判断问题食品的能力和专业知识,但并不能说这样规定就不符合情理。首先名人本身具备的明星效应会对消费者产生影响,代言费拿到了当然应该负责。这样规定实际上增加了名人代言的“成本”,有权利就有义务,这是必须的。当然,名人代言的问题其实更重要的还是一种社会责任感,是道德层面的东西。(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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