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问题奶粉的责企建医疗赔偿基金 患儿18岁前免费治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2月25日    关注度:     【字体:
    问题奶粉事件的责任企业将出资建立患儿医疗赔偿基金,对患儿急性治疗终结后到18周岁以前可能发生的与此相关的疾病给予免费治疗。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保监会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患儿相关疾病医疗费用支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赔偿工作,保障参保患儿的相关权益。

    患儿18岁前 

    相关疾病可免费治疗

    《通知》提出,为保障因食用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而患病婴幼儿的权益,由对此次事件负有责任的企业出资建立患儿医疗赔偿基金,并委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管,对患儿急性治疗终结后到18周岁以前可能发生的与此相关的疾病给予免费治疗。

    患儿急性治疗终结后到18周岁以前,发生与食用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而致泌尿系统结石相关的某些疾病,可在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治疗。这些疾病包括残留结石及其合并症,如泌尿系统感染、血尿、梗阻等;结石梗阻后遗疾病,如高血压、泌尿系统感染等;肾衰及其合并症,如高血压、贫血等;术后合并症,如输尿管、尿道狭窄,膀胱输尿管返流,腹膜透析并发肠粘连导致的肠梗阻等以及尿路上皮癌。

      医保自付部分 

     可到人寿保险报销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上述疾病患儿,先到参保(合)所在地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费用结算,并由其开具结算清单和提供原始医疗费用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经办机构出具的结算清单及原始医疗费用凭证复印件和责任企业《致患儿家长的一封信》、赔偿金收据以及申请人身份证及其与患儿关系证明,到当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报销。

      无医保者 

      医疗费用先垫付再报销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上述疾病的患儿,医疗费用先由家庭垫付,再凭符合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原始医疗费用凭证和责任企业《致患儿家长的一封信》、赔偿金收据以及申请人身份证及其与患儿关系证明,到当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报销相关疾病治疗的全部医疗费用。(来源:北京晚报)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查出叶黄素 惠氏三种婴儿奶粉在新加坡下架
下一篇文章:好丽友食品被指含三聚氰胺 韩政府下令召回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