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广州瘦肉精中毒人数增至70人 毒猪源头已查明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9年02月22日    关注度:     【字体:
 19日开始出现的广州市“猪肉精”中毒事件累计发病人数增加到70人。毒猪源头已查明。

    广州市食品安全办公室21日22时发布消息:19日开始出现的广州市“猪肉精”中毒事件目前已得到有效控制,发病人数逐日下降,21日已无新的发病报告。

    广州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称,截至目前,所有病人无危重和死亡病例,除3人外均已康复出院。3名留院观察的病人情况稳定,已无明显症状。

    据广州市食品安全办公室介绍,目前已查明导致本次“瘦肉精”中毒的生猪由生猪个体经营者分别收购自湖南省冷水江市、涟源市、新化县、衡阳县几个地区,通过天河牲畜批发市场进入广州市天河、增城的肉菜市场进行售卖。 

    公安机关对涉案的6名生猪经营者进行传讯,对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3名嫌疑人呈批刑事拘留,并对其他涉案人员进行积极追踪调查。 

    本次“瘦肉精”中毒事件发生的原因是由于外省个别不良生猪养殖户使用违禁“瘦肉精”喂养生猪,生猪经销者伪造检疫合格证逃避检验,导致含“瘦肉精”残留的猪肉流入广州市零售市场,最终导致大范围的中毒事件。

    自18日以来,广州“瘦肉精”中毒发病人数逐日下降,18日发病人数最多,达46人,19日、20日分别为21人、3人,至21日已无新的发病报告。(记者车晓蕙)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保障食品安全不应套用民间惯例
下一篇文章:“瘦肉精”事件6人被传讯 3人或刑拘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