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举世震惊的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即将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等待三鹿原董事长田文华的很可能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较高刑罚,轰动全球的三聚氰胺事件也将随之划上休止符。
据介绍,此次一审宣判的被告人包括: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张玉军、张彦章等6人;向原奶中添加含三聚氰胺混合物并销售给三鹿集团的张合社、董少英等11人;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田文华、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等4名原三鹿集团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最高法定刑为无期徒刑。“田文华被判无期徒刑的概率究竟有多高现在无法预计,具体怎么判要根据具体情节而定。”田文华代理律师刘新维昨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田文华现在的心情比较平静,毕竟她能做的都做了,该采取措施的也都采取了。”对于即将到来的宣判,刘新维表示目前还无法决定是否要上诉,须由当事人拿到判决书后才能定。
代理全国首例毒奶粉受害者的衡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律师季成认为,田文华案属于情节相当严重的状况,在确定的罪名中应该适用最高刑期。
此前,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律师援助团发布法律声明,认为田文华的公诉罪名属于定性错误,该案的定性应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而不应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据了解,前者最高刑可至死刑,后者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