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资讯中心 >> 浏览资讯中心
卫生部将继续免费救治“问题奶粉”患儿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1月02日    关注度:     【字体:
 新华网北京1月1日电 针对近日有“问题奶粉”患儿免费治疗已停止的报道,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相关定点医院对因食用含三聚氰胺“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结石尚未治愈的患儿,继续实行免费救治政策。

    毛群安说,根据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诊疗专家组对全国统计数据科学分析和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目前全国婴幼儿奶粉事件相关婴幼儿均已得到筛查,绝大多数地区已实现每日零诊断、零入院,全国无重症患儿,婴幼儿筛查工作已经基本结束。

    为此,各地医疗机构工作转入正常状态。三岁以下、有“问题奶粉”接触史、出现泌尿系统症状的患儿,可以到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如确诊为因食用含三聚氰胺“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结石,仍可获免费治疗。

    卫生部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以县(区)为单位选择一家县级以上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做好辖区内患儿相关诊疗及随诊工作。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逐渐减少定点医院数量,集中收治仍需住院治疗的患儿。要继续保留专家组,指导做好患儿相关诊疗工作。对因病情变化出现的重症患儿,要及时组织省级专家会诊、技术指导,确保患儿生命安全。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乳品协会发短信向公众祈求原谅图
下一篇文章:三鹿案别只盯田文华的生死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