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校园饮食 >> 浏览文章
青海海东51所学校问题食堂被整改
来源:青海海东网    更新时间:2017年03月30日    关注度:     【字体:

今年来,海东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截至目前,51所学校问题食堂被责令整改,1所学校被立案查处。

据了解,海东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从原料采购到食品加工制作的整个环节,将监管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人,做到监督人员、检查环节、检查文书、督促整改、处罚措施“五到位”,并充分利用师生微信号、手机APP等进行互动宣传,鼓励师生、学生家长和公众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并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查实必奖。同时,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在通过“交叉检查、经验交流、外出学习、知识培训”等途径提高监管人员业务技能的基础上,协助教育局对各学校校长、托幼机构园长和食堂专(兼)职管理人员采取“专家授课、分组讨论、现场观摩、业务考试”等方式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业务培训,普及食品安全管理常识,并对食堂管理人员进行综合知识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允许上岗。要求就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各学校(托幼机构)必须设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就餐人数500人以下各学校(托幼机构)根据各自实际可指定专职或兼职食堂管理人员。学校法人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商品质量保证书和食品安全责任书,禁止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私自采购各种食品、食品原料。

此外,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等级进行风险监管。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214所,责令整改问题学校(托幼机构)51所,停止供餐学校4所,立案查处学校1所。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用含铝泡打粉制作包子 南昌技师学院食堂负责人获刑
下一篇文章:厉害了!校园食堂后厨开直播 都播些啥?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