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校园饮食 >> 浏览文章
博湖县“20条校园饮食新规”呵护中小学生舌尖安全
来源:天山网    更新时间:2014年10月29日    关注度:     【字体:

10月24日,记者从博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目前由该局和教育部门联合制定并下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20条》,已在当地6所中小学、7所幼儿园中,全面运行实施,该20条提出要为孩子身体健康打好基础,用实际行动呵护中小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目前博湖许多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学生食物均由学校食堂提供完成,大规模加工食物,若操作不当,容易出现饮食事故,因而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联合制定下发了《博湖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20条》。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20条》中,列举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中“校分管领导每月必须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学校须与食堂负责人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采购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票证、台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帐索票管理规定”等20条学校“必须做到”和“无校园食品安全管理问责制,无分管领导每月对食品安全检查记录”等20条“不得发生”,其中主要从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四个方面,对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作了标准性规定。

“食品药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抓好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是今年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今后博湖县食药监局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使群众成为监管部门的‘千里眼’、‘顺风耳’”博湖县食药监局局长王鸿宾强调。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青岛:学生餐吃到嘴边不低于40℃ 禁用转基因食品
下一篇文章:岱岳区食药监局重拳整治学校周边食品安全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