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校园饮食 >> 浏览文章
福建仙游考点学校食堂购入过期鸡精被查获
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14年06月09日    关注度:     【字体:

  高考前夕,仙游县工商局与县联合检查组冒雨进行校园食品检查,发现仙游某中学食堂竟购入过期的"安琪"牌鸡精30包。联合检查组当即通知鲤城工商所进行调查。

鲤城工商所所接到通知后,所长林海星、副所长高峰等执法人员立即出动,对该校园进行检查。据了解,该所中学是2014年普通高考的考点。执法人员经查看鸡精调味品外包装袋,发现该调味品的生产日期是2012年11月26日,保质期为18个月,保质期已于2014年5月25日到期。通过检查进货台账,执法人员查明该食堂是5月27日进货的。显然,该调味品在进货时已过食品有效保质期两天了。执法人员发现这批调味品系鲤城街龙仙路一户食杂经营店陈某所为。

执法人员顺藤摸瓜,径直前往该食杂店,当场在该店内查获38包过期调味品。执法人员已告知该不法业主,批发过期食品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七项的"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规定。工商执法人员在现场表示,陈某未认真履行食品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高校食堂现神菜西瓜炒肉 网友称丧心病狂
下一篇文章:江西省政府推出六项举措 持续推进校园餐桌建设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