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校园饮食 >> 浏览文章
河北食药监局:农村校园内不许经营儿童食品
来源:辽宁日报    更新时间:2013年11月10日    关注度:     【字体:

本报讯 近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儿童食品市场监管的工作意见》,要求各级食品流通环节监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净化农村儿童食品市场。

   据了解,食药监部门将全面核查清理儿童食品批发、零售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儿童食品的行为,对中小学校园内经营儿童食品的,原则上不予许可。同时,监督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和食品经营者长效自律机制,促使食品经营者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儿童食品。食药监部门还将认真开展校园内、校园周边、儿童食品批发以及零售户的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实施挂图限期整改,对不能按时整改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王德琦)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淄博“魔烟”飘进校园 学生吸食成瘾或影响学习
下一篇文章:河南: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要负首要责任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