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校园饮食 >> 浏览文章
两部门督查学校食品安全
来源:湖南日报    更新时间:2013年09月04日    关注度:     【字体:

  据新华社北京9月3日电(记者 陈炜伟)记者3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为促进各地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教育部日前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10余个省区市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督查。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介绍,这次督查检查主要内容是:重点督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情况、违法违规的查处情况、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学校食堂的首次动态等级评定情况,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工作实施情况;重点了解地方政府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制定及实施情况;检查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法定责任落实情况。

此次督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各督查组对每省区两个地级市进行检查、抽查,包括教育部直属高校、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民办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赣州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 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下一篇文章:六大部门联手推进——确保百万宁波学子吃上放心餐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