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如经营条件不达标,将依法责令停业
9月2日,记者从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新学期开学之际,为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师生饮食安全,该局即日起对我市范围内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和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餐饮供餐企业开展全面检查。
据介绍,此次检查在要求相关学校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基础上,重点督促学校食堂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等食品安全制度,从源头上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要求各学校加强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监管,尤其是对暑假过后重新使用的餐饮具等要做好清洗消毒;对于学校食堂新进从业人员,要及时组织健康体检和相关教育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对于此次检查中发现硬件条件不达标、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学校食堂和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餐饮供餐企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督促其限期整改并追踪整改成效。此外,对于尚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监管部门将指导相关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尽快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如经营条件确实难以达到办证要求的,将依法责令其停业,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当地政府。(钟珊 记者朱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