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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发布食品安全提示 新学期学校不得采购“零拷水”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年08月31日    关注度:     【字体:

东方网8月31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新学期开学在即,学生集体用餐单位已开始学生用餐供应准备。近期,本市气候利于细菌快速繁殖,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发生持续处于中度以上风险水平。为预防学生食物中毒发生,昨天,市食药监管局发布新学期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提示。其中,盒饭中杜绝生拌菜、改刀熟食、色拉、生食水产品等品种。

市食药监局要求学生盒饭生产企业食品加热中心温度必须达到75℃以上,加热保温盒饭食用前中心温度应始终保持在65℃以上,从盒饭加工完成至学生食用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3小时;盒饭中杜绝生拌菜、改刀熟食、色拉、生食水产品等品种。

对于学校食堂,饭菜加工应烧熟煮透(中心温度75℃以上),严格控制食品加工后贮存时间(10℃—60℃条件下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饭菜必须在备餐间内分餐;不采购和供应改刀熟食;落实主管校长负责制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按要求做好食堂加工过程检查和食品的留样,并按要求做好卫生管理台账记录。

同时加强对外购食品的管理。对于学生盒饭,应查验生产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尽可能到生产现场进行勘察。学校应有符合要求的盒饭暂存场所,采购冷链盒饭的,盒饭供应前其中心温度应加热至75℃以上;学校应配专人负责管理盒饭供应,供应前应查验盒饭的品种、感官质量、中心温度等,每天供应的盒饭应在学校冰箱内留样48小时。

对于课间点心(奶)、桶(瓶)装饮用水,应到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采购,不到现制现售单位采购;配送中心和学校应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暂存场所,含奶油糕点等需要低温保存的食品,应在低温条件下存放。

作者:许沁

(本文来源:东方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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