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成都市食品安全办获悉,为加强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成都市食品安全办制定了 《成都市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试行)》(简称 《制度》),现已正式实施。
《制度》有7项具体内容,其中,第一责任人制度规定校长为本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联席会议制度规定成都市食安办要根据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状况,不定期召开各监管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检查巡查制度主要是针对学校内部食堂、商店及周边地区食品经营户开展日常巡查,学校内部及学校周边食品商店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三无”产品等问题是检查的重要内容;《制度》明确,一旦发现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将启动问题发现及时处置制度,第一时间上报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社会监督制度规定聘请学生家长代表担任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义务监督员,在社区设立消协的食品安全监督岗,建立学生消费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宣传教育制度要求把食品安全知识纳入课堂教学中,安排疾病防控专家对学生讲解健康知识、常见疾病防控;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规定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因工作安排、落实不到位而造成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程伯全 胡战全 陈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