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有效提高全县学校和托幼机构的食堂食品监管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绥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12年4月底至5月底,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检查。
绥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队兵分两路,对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了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是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是否获得餐饮服务许可,是否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是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人员健康管理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和加工制作要求,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是否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和豆角行为,是否存在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行为,各学校食堂对监管部门的整改要求是否落实到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
截至目前共出动食品监督员262人次,执法车辆56车次,共检查学校食堂41所(含8所幼儿园,7所九年制学校,9所小学,17所中学),下达监督意见书41分,共罚款23200元。检查情况表明,绥德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较好。
通过这次检查引起了学校餐饮从业人员的高度重视,提高了学校、幼儿园领导的食品安全意识,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保障了全县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