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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营养餐安全事件频发 地方政府延拨挪用补助款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更新时间:2012年05月28日    关注度:     【字体:

 尽量延伸配套好相关经费,尽快出台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系统化操作制度和实施细则,以避免营养餐“打折” 

  文/记者杨洪涛王艳明 

  近期云南、广西、贵州等地相继曝出与学生营养餐有关的食品安全事件,广西百色市那坡县有学校3元营养补助被供货商套利1元、云南镇雄县木卓乡六井村苍坪小学203名学生食用营养餐后出现身体不适症状、云南宣威市双龙一小的学生在糕点里吃出了鸡毛等,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这一系列事件的背景,是为提高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地区学生的健康水平,我国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由国家对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80个县市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按每人每天3元标准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政策推进近一年来,学生的营养餐到底如何?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还存在哪些困难?如何完善营养改善计划?带着这些问题,《了望》新闻周刊记者在贵州、甘肃等地进行了采访调研。 

  有餐费缺食堂 

  记者调研了解到,由于之前没有成熟的经验,加之试点县条件所限,在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很多地方在摸着石头过河,落实情况各异,进展也不统一。 

  在贵州罗甸县班仁乡中心学校,记者看到,一年前还在学校周边空地上自己生火做饭的孩子们,如今已在崭新洁净的食堂里吃上了热腾腾的午餐。在贵州省麻江县柿花小学看到,当天学生午餐是“三菜一汤”——辣菜炒肉丝、豇豆炒肉、小瓜炒肉、排骨冬瓜汤。 

  贵州省教育厅学生资助办主任周忆江告诉记者,从去年秋季开始,贵州省投入资金6亿元,在全省88个县规划新建或改扩建了9961个农村中小学食堂,并购置冰箱、冰柜、消毒柜等设备。目前,绝大多数食堂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甘肃大多县区春季开学后就开始为农村中小学生提供营养早餐,但在一些县区,直到今年4月中旬还在最后“冲刺”。记者采访时,一个已经完成了配餐企业招标,一个即将进行。另据媒体报道,在陕西等地一些偏远区县,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时存在“文件精神与实际行动不同步”的现象。 

  国务院在《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学校有食堂的或者可以配备食堂的,实行食堂供餐;学校目前没有食堂,可以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偏远山区的学校或教学点,由于规模小或其他原因,配备食堂的成本过高,购买供餐服务业不具备,可以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 

  在甘肃等地,记者注意到,许多试点县区,由于学校分散、没有食堂、资金缺乏,很多学校普遍选择向企业采购鸡蛋和牛奶的“蛋奶工程”。 

  “目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食堂的只有3所,其他372所学校都没有食堂,这一状况决定了该县在供餐方式上只能选择向企业采购牛奶和鸡蛋。”甘肃省武山县教育体育局局长石尚荣说,等将来建成食堂后,按照“建成一所转换一所”的原则,逐步实现由食堂供餐。 

  贵州省教育厅资助办主任周忆江介绍,在总结部分地区供餐经验的基础上,贵州省提出各试点县可按照“四统”模式,对粮、油、肉食和蛋类等大宗物资,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置、统一配送”。 

  采访中,一些教育主管部门、老师反映最强烈的就是食堂建设及配套措施滞后。今年以来,贵州省65个纳入国家计划的连片特困地区县,陆续启动了营养餐项目,但受地理条件、资金等方面限制,一些学生人数较少的教学点尚无力建造食堂。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为例,目前还有846个教学点没有食堂,并且布局分散、偏远,实行供餐难,教师数量少,委托家庭供餐难度也较大。 

  甘肃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58个县区,主要分布在黄土丘陵地带、南部山区、高原地区,学校分散、学校食堂不足。陇西县实施营养计划的276所学校,只有43所学校有食堂。 

  按要求,没有食堂的教学点可通过向周边农户托餐,让学生吃上热饭菜,然而一些基层校长介绍,很少有农户愿意接手托餐。 

  过渡阶段多临时措施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项目主管薛文俊表示,他们调查发现,在中央营养改善经费下拨后,部分地方政府拖延下拨补助款,甚至“临时挪作他用”,导致一些学校为钱发愁,阻碍了营养餐改善计划的推行。甚至有的校长乐于接受供货商的回扣攻势,购买牛奶、面包、沙琪玛了事。 

  记者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偏远地区在落实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绝大数学校没有专业营养师,地方政府、学校和家长对科学、合理膳食结构等营养知识缺乏了解,“营养餐”并不足够营养。 

  一些基层教育工作者反映,目前食堂工勤人员缺乏,聘请人员又没有财力保证,在当前的“过渡阶段”,只有动员所有教师参与,占据了教师一定的精力,教师压力进一步加大,长此以往势必影响教学质量。贵州省麻江县碧波小学副校长邓熙斌说,现在有的教师既负责食堂管理,又负责教学,不知道该怎么计算工作量,有教师问起时,只能以“先干着再说吧”来回应。 

  贵州省龙里县教育局局长魏明说,自从启动营养餐计划以来,天天在琢磨如何实施好,跟很多教师、校长交流时,他们也反映压力大,“我们只能投入100%的精力,但不敢保证100%的安全”。 

  在一些偏远山区,受交通、食堂设施等条件限制,学校集中采购原料、加工营养餐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贵州省龙里县摆省乡小学距县城约50公里,因路况差有近2个小时的车程,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联系全乡其他小学一起集中到约70公里外的贵阳市花溪区一家大型超市采购蔬菜、肉类等。由于山高路远,学校每周只能采购一至两次,采购的原材料多为萝卜、白菜、莲花白、土豆、木耳等耐储存的蔬菜,肉类则每周采购一次,放在大冰箱里冷藏。摆省乡中心小学校长王应南告诉记者,他最担心夏天温度高,蔬菜、肉类等不能长时间储存,而就地采购又担心质量不过关,还有索求票据难等问题。 

  由于营养改善计划刚开始大面积实施,无论政府、学校都缺乏足够的准备,在资金划拨、政府购买、学校购买、记账方式、食料保管储存、财务监管等方面缺乏规范和细则,也缺乏经验,更缺乏有效监督。 

  经费可延伸制度需阳光 

  近期连续出现的学生营养餐问题,不仅在网络舆论和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也给营养餐安全敲响了警钟,营养改善计划在阳光下运行,还需完善措施,出台实施细则。 

  一些直接参与营养餐实施的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建议,宜尽快出台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系统化操作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长效经费保障机制和公开透明的监管体系,通过整合政府和民间多种资源,将这些惠民政策切实落到实处。 

  贵州省黔东南州教育局营养办负责人徐伟旭、雷定富等人希望,从制度层面上解决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编制和开支问题。在提供营养餐经费时考虑相应的“延伸”,比如增设营养改善计划的配套资金。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国家推出营养改善计划是好事,但如果没有地方财政补贴配套,这3元钱就会“打折”。他建议,在目前尚未建立食堂的学校,尤其是中西部一些偏远贫困地区的学校,可以按照“中央财政为主、省级财政为辅”的模式,由地方政府包括省级财政建立补贴制度,在增加现有中央经费拨付额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升级财政的配套比例。一些教育部门的负责人也认为,“人均3元、160亿元”的中央财政拨款并不能一劳永逸,宜尽快探索和完善各级政府分担、社会力量参与的经费保障机制。 

  在保障农村学生“吃得上、吃得饱、吃得好、吃得放心”的前提下,薛文俊提出,可针对农村学校的学生、家长和教育工作者开展发放手册、举办讲座等形式多样的营养教育、培训和宣传活动。还有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说,希望能建成营养师制度,或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教师中培训营养师,针对当地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均衡营养搭配的标准化配餐,为学校执行营养改善项目提供支持。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对于中西部地区的一些偏远贫困、交通不便的学校来说,保证采购物资的新鲜安全非常关键。贵州大学后勤处处长金春雷建议,由县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货商,积极协调粮食、工商、物价等部门,将粮油、肉类、蛋类等大宗物资实行集中采购,由供货商统一配送,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的同时,更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等认为,可成立由家长、退休教师等参与的伙食管理委员会或家长委员会,共同管理项目的伙食或账目。广西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在每一所中心校成立“营养餐资金清算小组”以监督营养餐专项经费运作,既有利于保障资金安全,客观上也有利于保障营养餐食品质量安全。一些学生营养餐项目的直接参与者反映,目前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国家应尽快出台实施这一项目的实施细则,让其有章可循,让惠民政策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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