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一则题为《自带食品进学校要被处罚》的帖子,出现在南宁市某网站上。由于该帖图文并茂,配发了武鸣县锣圩高中校门口张贴的禁带食品公告图片,很快引起众网友热议,一度被该网站提升到首页,截至5日18时,点击量超过6万次。一些网友关注的焦点在于,该公告称要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如此处理是否过于严厉?5月4日,记者专程赶往武鸣县锣圩高中,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争议原文】
学校贴公告禁带食品入校
5月2日,网友“桂A8”在南宁某知名网站发布了一则题为《自带食品进学校要被处罚》的帖子。“桂A8”在帖子中说,由于学校学生食堂供应的菜肴难吃,学生因为吃不下,于是通过从家里自带干粮等形式解决吃饭问题。然而,学生的行为遭到学校制止,一方面在学校大门张贴有关禁止带食品入校的《公告》,一方面要求保安严查带食品入校的学生。
通过“桂A8”帖子中的图片,可以看到锣圩高中张贴的公告,其中写道:“······凡从外面带食品进入校园,一经发现学校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给予没收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处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学校解释】
并未处分过带食品到校的学生
5月4日下午,记者来到武鸣县锣圩高中。由于锣圩高中校长在南宁开会,校办一位姓梁的老师接受了记者采访。听说记者来意,梁老师答复说,锣圩高中学生食堂由食堂办负责经营管理;网帖中声称学生食堂饭菜不好吃,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因为好不好吃没有具体标准,一个为1200多名学生供餐的食堂,让每一位学生都满意是不可能的。
梁老师特别解释说,《公告》中所说“情节特别严重者,将给予处分”,是针对那些请假外出返校、一次性帮同学打包多份甚至十几份快餐的学生行为。虽然目前学校尚未发现集体食物中毒或集体拉肚子现象,但此类行为如不加以制止,难免保证以后不会发生集体食物中毒等现象。梁老师说,如果不禁止学生带食品,万一在校园里吃出问题,到时候责任不明确,无法证明学生的食品来源。
记者在该校调查时了解到,学校保安的确存在多次收缴学生食品现象,但梁老师称,目前并未因此而处分过学生。
由于学校晚饭时间是17时30分,距离学生休息时间(22时)还有较长一段时间。记者提问:“不给学生带食品进校,学生下了晚自习饿了怎么办?”梁老师答复说,学校里设有小卖部,可以提供盒装牛奶、方便面、饼干等食品。
【部门表态】
不提倡学生带食品进校园
武鸣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陆炳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了保证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部门向来不提倡学生往校园内带食品,因为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往往是群体性的,所以各所学校对外来食品都监管得很严。在这一问题上,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做法予以默认。但是,目前只是口头上不提倡学生带食品进校园,并无相关文件对该行为加以规定。
同时,陆炳成还明确表示,从锣圩高中张贴在校门口的《公告》内容来看,确实有些“过火”,正确做法应以批评教育为主。如果有学生因此而受到学校处分,教育局只要接到投诉,一定会出面予以纠正、制止。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