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校园饮食 >> 浏览文章
食药监局:将联合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查工作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5月05日    关注度:     【字体:

 新华网北京5月4日电(记者孙铁翔、胡浩)记者4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监管,严防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部今年5月至6月间将联合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查工作。

  据介绍,今年5月至6月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部将联合组成5个检查组,对部分省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开展督查。重点检查学校是否认真开展自查,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监管部门是否落实监管责任。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据统计,截至3月底,在此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部联合开展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抽查工作中,全国检查学校食堂13万多家,责令整改2万余家,行政处罚590家。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全国22省区农村义务制学校将实行营养餐计划
下一篇文章:辽宁工商:餐厅设儿童乐园应尽看护义务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