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校园饮食 >> 浏览文章
镇雄疑似食物中毒学生342人返校26人住院观察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4月12日    关注度:     【字体:

 当地清查营养餐隐患

    昨日上午,镇雄县政府就镇雄县塘房镇顶拉小学“4·09”疑似营养餐中毒事件,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会称:截至昨日上午9时,先前入院诊疗的塘房镇顶拉小学、猫猫抓树小学、椅子山小学368名学生经过全力救治,现已康复出院并返校上课342人。剩余26人在医院继续观察和治疗,现均无生命危险。

    镇雄县委、县政府充实了“4·09”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彻查该事故原因,处置善后。

     此外,通报会上介绍,镇雄县委、县政府将拉网排查营养餐安全隐患,对下步做好全县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作出了部署,其中包括彻查事故原因,从严处理涉及到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学校必须采取专人专管、一级向一级负责、一起向学生负责的办法抓好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镇雄已加大了对全县营养餐的安全管理与隐患排查力度,确保营养餐真正成为该县27万多名农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成长的“活动力”。

    记者观察:近一个月内,镇雄多处发生类似事件

    镇雄营养餐的尴尬境地

    事实上,营养餐在镇雄“犯事”也不是偶然,就在塘房镇此次营养餐疑似中毒事件发生前的近一个月时间内,镇雄的木卓、芒部、罗坎、坡头等乡镇也曾发生类似事件,不少小学生在吃了营养餐后发生腹痛、腹泻、头昏、发烧、呕吐等症状。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昨日下午,镇雄以古镇安尔村小学也发生了疑似营养餐中毒事件。

    “营养餐在镇雄应当因地制宜地实施,才能保证它的实际效果。否则,整齐划一地实行下去的话,将会继续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记者调查中,不少学校的校长、老师和学生家长都有如此担忧。

    不少人坦言:“每个人的体质和饮食习惯千差万别,如果让学生天天喝牛奶啃面包吃鸡蛋,也会吃腻或发生身体不适,就是有的成年人喝牛奶、吃鸡蛋也会发生身体过敏或身体不适,更别说这些小娃娃了。”

    营养餐这个国家惠民工程在镇雄这个山区县实施,面对许多客观压力和阻力,在实施过程中正在遭遇不少尴尬。

    不少学校交通不便、路途遥远,牛奶面包难保鲜,营养早餐变营养午餐、晚餐甚至隔夜餐,不少学生卫生习惯较差,不洗手就吃面包或把面包藏在裤兜里饿时再吃的事情并不鲜见,由此发生拉肚子的事情自然随之发生,加上有学生因为吃营养餐发生身体不适后,其他同吃营养餐的同学因为心里恐慌,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一位家长忧心忡忡地说,以镇雄的物价现状,每顿3元的营养餐标准实施起来难度大,在招投标中中标的商家不但赚不了钱,反而会贴本,造成商家在配制营养餐过程中容易滋生劣质假冒食品,威胁学生身体健康。

    镇雄一位县领导很无奈地告诉记者,目前整个镇雄的中心工作就是围绕营养早餐开展,领导的精力都放在营养早餐上,政府给予大量投入,目前共投入2000多万元用于开展营养早餐计划的首批经费。但镇雄县学生人数多,学校点多面广,这些投入也只是杯水车薪。据这位县领导说,如果在镇雄要全面推行并顺利开展营养计划,需要在全县763所学校建立共计40多万平方米的食堂,如果以每平方米1300元计算,共需资金5个多亿。如果每个学校的食堂聘请3个人,还需支付近2000人的工资待遇,如果以每人每月1000元计算,每年还要财政支出2000万元以上,加上启动的资金,这基本需要镇雄县今年全部财政收入了。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景东183名学生出现恶心呕吐 多部门初判为食物中毒
下一篇文章:边卖玩具边做鱼蛋 学校周边便宜小吃谁来管?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