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校园饮食 >> 浏览文章
湖北要求学校及300人以上食堂配备营养师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4月06日    关注度:     【字体:

  今后,在全省托幼机构、学校和进餐人数超过300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就餐,你将会知道每份菜的热量、油脂和食盐含量,并有公共营养师指导你合理配餐。

    昨日,湖北省卫生厅发布《食堂营养师配置及“合理膳食进食堂活动”工作指南》,要求各食堂配备专兼职营养师,进行合理膳食和科学配餐指导。到今年底,营养师配置覆盖率达到25%。

    省卫生厅还确定了健康示范食堂标准和营养师岗位条件。参加健康示范创建的食堂要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且达到食品卫生量化管理等级B级以上;保证粗加工粮食类、薯类的供应;提供并鼓励奶类、豆类、新鲜果蔬消费;提供主要菜品的营养特点,指导职工选择;控制膳食中油盐用量,记录油、盐的购买量和使用量,控制每份菜肴的油、盐用量,并逐步减少,以达到食用油推荐量(25~30 克/人.天)、食盐推荐量(6 克/人.天)的标准。有条件的地方标出每份菜的热量、油脂含量和食盐含量。

    营养师要求经过国家人事劳动部门公共营养师考试合格,取得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有2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并通过市州级以上疾控机构系统的营养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马村区: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
下一篇文章:日本爱知一所幼儿园500余师生食用铯超标香菇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