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校园饮食 >> 浏览文章
药监局:年底前学校食堂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3月26日    关注度:     【字体:

  据《人民日报》报道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印发《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安排),明确提出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规范监督执法行为,严肃查处执法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安排指出,各地要继续加强对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添加罂粟壳、罂粟粉、苏丹红、抗生素等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行为;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承诺以及宣传材料张贴等要求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张贴、未及时备案公示、未公开承诺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严查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标识标注不规范以及来源不明的食品;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食盐等调味品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非自制食品,依法予以处理。

  安排要求,各地积极推进小餐饮整规试点,力争各地达到10%的县区开展整规试点。

  安排提出,与教育等部门联合,对中小学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年底前各类学校食堂全面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部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安全监管。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时整改,整改仍不符要求的,取消准入资格。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韩城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下一篇文章:阜南县扎实做好食品安全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