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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12315发布消费提示:学生买小食品需多留心眼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3月15日    关注度:     【字体:

 广西新闻网讯(记者 蒙进煌 通讯员 梁园春 覃煜婷)3月14日,南宁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发布今年第3号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家长和中小学生,校园周边小食品虽然价格低廉,但购买时还需多留个心眼。

  据了解,校园周边出售的小食品价格低廉,很受中小学生的喜爱。一些小食品的外包装上虽然标注了完整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 QS 认证标志等,但印刷模糊粗糙,有关厂家信息根本无法“对号入座”,更有劣质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会充斥其间。

  南宁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发布消费提示称:

  一、购买食品要在持有《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照齐全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进行购买。不要光顾无照经营的食杂店和非法流动摊点。

  二、应观察食品店铺的加工、包装、贮存场所,选择干净整洁的店铺。不要光顾无防蝇、防鼠、防尘设施的经营场所,特别是马路边的小摊小贩,因为汽车尾气、灰尘、沙土等易导致食品二次污染。

  三、选购预包装食品时查看食品标签的内容是否齐全,食品标签应标示的内容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号、QS认证标志等。

  四、少买少吃来源不明、标志不齐全的散装即食食品,尽量选择出厂日期较近、包装整洁且保持天然、原色原味的食品。不要购买外包装胀袋、漏气、污浊或是感官性状异常的可疑食品,比如颜色过于鲜艳,香味过于浓郁的食品。

  五、在消费时注意索取并保管好发票、消费小票等购物凭证,以防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后作为维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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