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湖北兴山2月23日电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学校食品安全更是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子孙后代的健康成长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长期以来,兴山县人大常委会一直十分重视和关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今年又把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列为全年关注民生,监督改善民生,致力于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重点工作之一,狠抓源头监督,防范安全隐患,杜绝因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引起的后患。
立足“三早”抓源头监管
为了抓好这部法律在各级各类学校的贯彻实施,引导广大师生员工树立牢固的食品安全意识,让食品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县人大强化学校食品安全无小事的监督理念,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记在心头,放在案头,做到常抓不懈。工作中,县人大坚持监督关口前移,立足抓早、抓小、抓了的原则,提早安排,提早界入,提早督办措施落实,督促县政府时时绷紧学校食品安全这根弦,坚持从源头抓起,从年头抓起,从管理部门抓起,从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天抓起,从学校食品供应的每一个具体环节抓起,做到监督管理工作一环扣一环,环环相扣。
为了抓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2012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月8日至2月14日,县政府组成由县卫生局、教育局、卫生监督局、疾控中心等单位参加的联合执法检查组,分别对全县30所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品安全、饮水安全和传染病防治等工作进行了为期七天的专项检查。
突出“四查”抓过程监管
抓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是要抓好“四查”:即师生食堂的卫生管理检查,师生食堂食品采购索证情况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店的安全卫生管理检查和师生饮水水源的管理检查。具体在每次检查中,学校食堂与食品经营店的周边环境,学校食堂的防蝇、防尘、防鼠、防腐、冷藏、消毒设施是否齐全,防范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学校食堂采购索证与贮藏,学校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工作是否健全,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状况是否合格,是否办理了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等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都是督导检查的必查内容。这次检查中,检查组还结合春季即将来临,各类春季传染病会进入高发期的实际,对各类学校防止传染病的预案等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各类食品经营门店及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各类食品经营门店整改后检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取缔经营资格。县卫生局与全县30所学校、幼儿园签订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及传染病防治责任书》。
从长计议 抓制度监管
由于人大监督的关口前移,政府执法得力,近十年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十分到位,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均没有发生任何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此次检查结果显示,各学校、幼儿园都牢固树立了学校幼儿园法人是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建立健全了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学校食堂都办理了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服务的单位和食品从业人员都取得了健康证明,做到了持证上岗,从业人员不仅衣帽整洁,而且都养成了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公共卫生习惯;食堂加工经营场所保持了内外环境清洁;学校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采购食品进行了入库登记并索取该食品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卫生许可证及及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明,购买的肉类食品均经过了动物检疫;食品采购、贮藏、加工严格执行了《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学生寝室也做到了清洁、通风,预防春季学生传染病工作的各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 ( 余丙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