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迎接省局对全省学校食堂安全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平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成立了专项督查小组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严防发生各类食物中毒。
一、要求学校食堂全面开展自查。做到两个100%(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和餐饮安全公开承诺率),在2011年集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的基础上,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制度,张贴黑名单和宣传画。详细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
二、检查学校食堂风险防范情况。督促学校食堂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重点检查学校食堂落实"三个严禁"要求情况,即"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三、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情况。重点检查各食品稽查队监督检查工作是否及时、到位,是否按照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在每年春季、秋季开学之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例行检查。每个学校食堂每年监督检查频次不得少于4次。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依法处理。
四、检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情况。检查学校是否制定切合本校实际的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方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进行处置,并按规定上报食物中毒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