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的要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营养改善计划的严格落实,近日广东省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部署省内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会议强调,广东省有关部门、各地政府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坚持“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扎实推进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一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广东省政府将统筹规划,由省教育厅牵头,省各有关部门联合成立广东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全国学生营养计划的内容和标准,按照广东省贫困地区的具体划分范围和不同地区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省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方案和膳食营养标准,统筹安排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所需的经费。二要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工程,加快改善学生就餐条件,积极探索创新供餐模式。全省各地要结合广东省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改善学生就餐条件,加大食堂建设、卫生管理的工作力度。三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又讯 记者肖长春 发自贵州 日前,贵州省副省长刘晓凯就贵州省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作汇报。
汇报指出,今年7月,贵州省政府印发了《贵州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攻坚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今年内建成9901个农村学校学生食堂,实现“校校有食堂、人人吃午餐”的目标;“十二五”期间新建1840所学生宿舍,使全省农村初中在校生寄宿率在“十二五”末达到70%,小学寄宿率达到30%;逐步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探索建立与财政支出、老百姓收入相适应的营养保障机制,确保学生在校能吃饱,获得基本的营养膳食。
在解决了学生有地方吃饭的问题后,重点抓学生如何吃得安全的问题。11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一是按照公益性、零利润的原则,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实行自办自管,今后新建的学生食堂一律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在明年春季开学前收回;学校不得在食堂获取任何费用。二是严把食堂饭菜卫生、质量关,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堂原材料进货查验索证登记、食品留样、安全检查、餐具消毒、校领导付费陪餐等制度。三是完善学生食堂监督机制。学校成立伙食委员会,由教师、学生、家长、媒体和教育、卫生、乡镇负责人共同参与食堂管理和监督。学校食堂要公开食品采购进货渠道与价格、收支情况。四是严格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责任制。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校长、园长及教育局长必须第一时间到场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五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减免相关费用,采取直供直采等方式降低成本,勤俭办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