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校园饮食 >> 浏览文章
铜陵市局开展学校食堂整治行动 严防食物中毒发生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11月09日    关注度:     【字体:

       人民网讯 近日,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体局、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迅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为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控食品风险。

  该局和市教育局将于11月底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本市区、县区各类学校食堂尤其是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严格检查。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则依法严厉处理。检查结果将进行分类排名,工作突出的学校食堂向社会公布;违反规定没有认真开展自查,且发生食物中毒,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食堂,一律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学校食堂要加强食品安全保卫检查,严防投毒事件发生。(汤彪)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学校食堂不得加工高风险菜式
下一篇文章:山东省将对学生小饭桌实行登记制度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