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校园饮食 >> 浏览文章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10月20日    关注度:     【字体:

闽教体〔2011〕2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

  秋季开学以来,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托幼机构的努力下,全省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总体平稳。2011年10月12日南平建阳市漳墩镇民族中学32名学生因食用了学校食堂提供的过期面包导致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暴露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依然存在漏洞和隐患。为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师生的身体健康,关系学校及社会的安定稳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严肃问责。学校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管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有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对因疏于管理、措施不到位造成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学校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强化督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经常性组织开展自查。要突出农村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含校园食品店)设施设备卫生及运转维护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建立情况,确保采购、加工、供应、储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要求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省教育厅将于近期再次对各地各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抽查。

  福建省教育厅

  二O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医务室沦为私人诊所?
下一篇文章:张家口一幼儿园疑似食物中毒 42名幼儿基本痊愈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