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教育厅于9月9日14时联合召开的全省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辉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根据会议精神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要求全局上下要清醒地认识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各种风险隐患还没根本消除,防控能力和监管长效机制亟待完善。
要求各辖区监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在抓好对学校食堂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重点开展 “十项”监督检查:一是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二是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三是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四是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五是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六是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七是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八是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九是严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十是严查应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在此次专项检查中,大多数学校食堂都能够按照相关规定为学生配餐,但个别学校食堂尚存在设施设备不健全、未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制作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单位监督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截止目前,共检查30家学校食堂,出动人员8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