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和谐稳定。9月9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教育厅联合召开了全省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抓好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做进一步安排部署,推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伟德、省教育厅副厅长何绍勇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成都市教育局、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四川师范大学交流了食品安全工作经验。会议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建康主持。
主会场有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负责人,53所在蓉高校分管食品安全的校领导、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直管学校、教育厅直属中专校、中学的分管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共计180余人参加。主会场还邀请了省食安委办的同志出席、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参加。20个市州分会场有各市(州)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的负责人,当地各高校、直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共计1100余人参加。眉山市、南充市、资阳市和甘孜州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此次会议,一把手亲自参会。泸州、宜宾、乐山、攀枝花、自贡、广元、广安市认真组织了分会场会议。达州市迅速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立即安排部署了抓落实的工作。
刘伟德局长对全省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做了重要指示。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要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监管工作的突出位置,给予更多的精力和关注;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好当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确保不发生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二要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全省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的责任逐级分解到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第一是学校要切实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第二是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第三是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制度化工作机制。三要严格监管,有效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发生。全省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监管中抓好“五严”,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一是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二是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三是严格落实开学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措施;四是严防食物中毒发生;五是严格信息通报和报告。
何绍勇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学校食品饮水卫生安全是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学校的一项基础性和保障性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当前学校食品安全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学校食堂管理职责不明,少数学校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未能充分体现。二是部分学校没有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学校建设的整体规划,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与学校发展不相适应。三是个别学校就餐场所环境卫生状况差。个别学校存在索证索票、采购记录和食品留样不规范。他强调要牢牢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各地要突出重点,狠抓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落实。一是强化管理,健全制度。二是抓好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法制意识。四是积极开展“瘦肉精”、“地沟油”、“餐厨废弃油脂”及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五是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尤其是要积极探索“农校对接”工作的新路子,建立可溯源的食品安全供货渠道,为学校餐饮提供安全、可靠、稳定的原材料和优质的服务。
徐建康副局长要求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广元、巴中、凉山三个市州负责餐饮监管的卫生局与当地教育局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各市州监管部门要认真及时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让学生放心,让家长放心,让人民群众放心;要按照省教育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川食药监食[2011]16号)精神,于2011年10月10前将相关书面报告、专项自查统计表和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准时上报。(通讯员 王月婷 赵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