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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乱包装假 工商部门提醒保健食品谨防消费陷阱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年04月04日    关注度:     【字体:
 新华网南昌4月3日电(李美娟、唐林生)江西省新干县工商局日前针对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申诉举报情况,对保健食品市场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立案查处多起虚假广告宣传案,查获假冒保健食品上百盒。工商部门提醒,从检查及查获案件的情况看,消费者应注意当前保健食品市场的一些消费陷阱。

    一是包装标识鱼目混珠。主要表现为:一是批准文号“一号多用”,如补钙类保健食品,同一个批准文号被同时用于儿童型、孕妇型、中老年型或不同口味等,违反了“一个保健食品批文对应一类产品”的规定;其二是保健食品套用、冒用批准文号,在检查中发现,很多保健食品标注的批准文号是套用其他食品的批号,少数标注的批准文号是胡乱编造的。工商部门提醒,批准文号均可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上查询。

    二是包装手法多,但“换汤不换药”。新干工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某品牌的“肾宝口服液”“冬虫夏草口服液”和“虫草氨基酸口服液”三个产品的批准文号均相同,且包装上标注的产品的主要原料、功能、适应人群以及生产厂家等内容也均相同,这三种产品陈列于同一家超市同一柜台上竟未被经营者发现。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应注意这种“换汤不换药”的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三是普通食品当保健食品卖。检查中发现不少把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来卖的现象。工商部门提醒,保健食品是指适宜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必须标注“保健食品”标示(小蓝帽)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普通食品不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消费者应注意区分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购买时要查看其批准文号和说明书内容,还可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认真进行分析和判断,以免遭忽悠而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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