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不得采购散装的油、盐、调味品等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食品原料,不得使用回收桶植物油。2011年春季学校开学在即,山东省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开学消费警示,防控春季食物中毒事件。
根据要求,开学前,学校要组织对食堂卫生进行彻底清扫,对所有餐饮具进行彻底清洗消毒,认真检查食品、食品原料是否存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和过期现象。严禁采购来源不明、标识不清、低价低质的各类定型包装、散装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购散装的油、盐、调味品等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食品原料,不得使用回收桶植物油。
采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的学生餐,学校要严格准入制度,所有学校不得从未取得A级配送餐资质的单位采购学生餐。开学前学校要组织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饮用直饮水的学校要定期对直饮水开展水质卫生检验。
学校和家长应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不喝生水,不吃腐败变质和不洁食品,不要购买街头无证(照)商贩出售的盒饭、麻辣烫等快餐食品。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食物中毒隐患,不符合餐饮服务要求的学校、供餐单位,严格依法查处,对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的学校和单位,立即处置并依法严惩。如发现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9600111。(崇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