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校园饮食 >> 浏览文章
高校学生餐饮财务管理的探索及思考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11月07日    关注度:     【字体:

                          安徽师范大学 缪红梅


    “社会稳定看高校、高校稳定看后勤、后勤稳定看餐饮”,这句话形象地说明了高校学生餐饮工作的重要性。学生餐饮工作不但重要,而且复杂,尤其是财务管理上的复杂。为此,在后勤社会化改革之前,大多数高校都为本校的学生伙食管理部门设置了相对独立的二级财务机构,对这个级别不高,但机构庞大的科级单位进行专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但管理效果不佳。改革之后,如何做好学生餐饮的财务管理,依然是整个后勤财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笔者根据自己几年来在实际工作中对上述问题的探索及思考,结合本单位对餐饮管理工作实践情况阐述如下,以期求教于同仁。
    学生餐饮财务管理的难点
    长期以来学校办后勤形成了一种大而全的格局,一所大学就是一个小社会,计划经济色彩浓厚,基本上以保障运行为主,很少关注成本、效益问题,财务管理也无从谈起。具体分析,主要由以下几种原因造成了财务管理上的困难:
    1、餐饮经营与管理的性质模糊,兼具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特点,没有完全适合的会计制度和核算方法。
    学校餐饮不同于社会餐饮企业。改革之前,学校餐厅无偿(或象征性地有偿)使用着学校的房屋、设备,水电计量不准确甚至不计量,人员工资和学校同类人员一样按部就班地增长,物价波动剧烈时还能享受国家或学校的补贴,亏损时学校承担,盈利时员工受益,因此在固定资产管理、成本核算方面,基本上与事业单位类似。改革之后,大部分高校要求后勤自负盈亏,保本微利,逐渐向现代企业方向发展。但因为上述问题还未完全解决,完全采用企业会计制度核算也有很多困难,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找不到完全适用的会计准则,会计人员全凭自己的理解做账,使得财务数据缺乏真实性、可比性,给管理造成困难。
    2、经营管理流程复杂,内部机构众多,核算方式不能统一。
    大多数的学生餐饮中心除了面向广大师生经营的餐厅外,还有很多为之提供保障服务的附属机构。如上游的采购组、仓库,供应蒸汽的锅炉房,提供维护保障的维修组,进行内部财务核算的财务室,还有办公室、卫生检验、甚至还有小超市、开水房、浴室、校园卡服务部等等,涉及物流、仓储、餐饮、百货、服务业等多种行业。如果不考虑各个部门的差异,仅将其作为一个核算单元,用相同的会计方法进行核算,结果可想而知。在以往的老伙食科核算模式下,大都是采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只计算结果,不问过程,虽也维持了几十年,但要想把帐算清楚,把餐饮的财务管好,就必须重新设计一套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财务管理模式。
    3、生产、销售过程受主、客观因素影响大,单位成本和销售额很难精确计算;
    学生餐饮服务不是简单意义上的纯商业经营行为,在其运行过程中,与社会上的商业餐饮服务相比,既有一些共性的经营与财务管理问题,同时也因为其保障、稳定等服务性质而存在一些的特殊的因素。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的高校餐饮服务,财务管理相对不够规范,使得一些具有高校餐饮服务管理特色的基础财务管理指标在过去几十年的伙食科财务账上无处可查,给目前的改革带来了一些不便的因素。因此,现在餐饮的财务管理,就要创造条件,收集数据,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逐步摸清内在的规律,为餐饮的精细化管理做好财务数据上的准备。

[1] [2] [3] [4] [5] [6]  下一页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如何控制高校后勤饮食成本的思考
下一篇文章:首师大饮服中心开展餐饮管理专题培训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