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杭州市印发《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从2010年6月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强调,此次专项整治主要通过整治活动摸清学校食堂基本情况,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品安全意识,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在自查自纠阶段,全市各类学校食堂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全面开展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督促整改阶段从7月起至9月底结束,各区、县(市)有关部门要对各类学校食堂自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发生过食物中毒的学校,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10月至11月进入检查阶段,将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评估考核,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在整治工作中,还将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分别在高等院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中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同时,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督促学校切实承担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