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次投12亿资金保校园安全,主城“一校一警”
近段时间以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恶意伤害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的案件,市公安局针对新形势下校园犯罪特点、趋势,研究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新型警务体制和勤务机制,强化校园安全。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市政府已一次投入12亿资金,并列入每年财政预算来保障校园安全,目前,6360名校警已开始上岗执勤,全力保护学校安全。
校警任学校保卫科教导员
据市公安局通报称,5月5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5月8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强化校园安全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新型警务体制工作。根据警方的安排,校园安全归由市局治安总队管理,区县警局设立校园安全保卫支队和大队,同步向学校派驻“校园民警”,主城“一校一警”。
市政府已决定本次投入资金12亿元,并列入每年财政预算,在学校和幼儿园设立专门保卫机构,配备专职保卫干部;各区县校园安保支(大)队长和“校园民警”分别担任同级教育部门和所在学校保卫处科政委或教导员。根据办学规模,在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保安人员,校园保卫干部和保安接受校警直接领导。教育系统原有保卫保安人员,只要符合基本条件,经政审合格,全部继续留用并收归警方管理。
校警可用警械制止犯罪
“此次上岗的校警,主要是经验丰富的民警作主打。”市公安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校园警察”警力主要从全市公安机关改非、二线、退休民警中选调、返聘。至少有30年以上的从警经历,熟悉业务,无需培训即可直接上岗,返聘民警经授权即可恢复执法,具备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和业务技能。目前,警局已先期派驻“校园民警”5900名,加上各区县校园安保支大队民警460名,共计投入警力6360名,以“校园民警”身份带领5万多保卫干部、保安进驻我市的各大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民警”依法开展校园内安全保卫和周边治安整治,具有刑事治安案件侦处权、消防管理权,协管校园食品安全,并组织师生开展预防安全事故的培训演练等,紧急情况下,校警可依法使用警械制止犯罪。
由于目前“校园民警”数量暂不能满足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一校一警”的需要,根据主城区、远郊不同区域和治安复杂情况,采取校警与保安联勤模式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整体联动、交叉巡逻的勤务机制。
校园周边必安视频监控
根据《重庆市社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警方要求在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校内主要建筑等涉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要害部位,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全市视频传输专网和区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确保监控系统运行正常、监控图像清晰可辨、公安机关能实时调用。
全市各类学校必须配备紧急报警装置,增设报警点,确保与辖区公安机关联网报警。
6天破获涉校刑案117起
据悉,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启动后,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迅速开展,截至5月9日,我市警方6天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539起,安装视频监控镜头10346个,破获涉校涉生刑事案件117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27人,查处涉校涉生治安案件63起、查处违法人员80人。
市人大代表、重庆一中校长鲁善坤表示,我市警方率先在全国实施一系列校园安全措施,在震慑犯罪分子的同时,广大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这是继打黑除恶、交巡警闪亮登场之后,警方为老百姓办的又一大实事。
“十二条铁规”
确保校园平安
为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市公安局、市教委还制定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十二条规定。
一、必须将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列为治安防范重点区域和公安机关重点保卫单位。
二、必须在上学、放学重点时段(7:30~9:00、17:00~19:00)做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
三、必须强化涉及中小学幼儿园的矛盾纠纷排查,坚决防止因矛盾纠纷引发恶性事件。
四、必须及时、全面、滚动排查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扬言报复社会可能铤而走险人员、因个人生活发生重大变故举止反常人员。
五、必须依法将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开设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全部予以取缔。
六、必须安装视频监控和报警系统,健全安全制度,聘请专业安保人员。
七、必须强化对中小学幼儿园的火灾、交通安全、建筑安全、自然灾害、食品安全等隐患的排查。
八、必须加强学生安全法制教育。
九、必须全力侦处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实行挂牌督侦,定单位、定人员、定责任,限期破案。
十、必须对正在实施暴力行凶的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制止,必要时可依法当场击毙。
十一、必须对因防范不到位、处置不及时而发生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进行责任倒查问责。
十二、必须配备办公设备,配置常用警用装备。
(记者 邱竹 实习生 朱堂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