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经过4天的缜密侦查,警方成功侦破3月31日发生在位于
肥西县境内的某高校食堂学生中毒案件,及时消除了不良影响。目前该高校出现中毒症状的38名学生及1名教师经救治已全部脱离危险。
3月31日上午10时许,警方接到报警称:位于肥西县境内的某高校部分学生在食用学院第三食堂内的扬州面馆面条后发生呕吐,有多名学生出现中毒症状,少数学生中毒情况严重。接报警后,合肥市公安局主要领导立即要求有关警种抽调精兵强将,尽快破案。市局负责人率领刑警支队负责人和侦查、技术骨干深入工作组,指导勘验调查工作。事件发生后,肥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该县公安局负责人带领刑侦和紫蓬山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勘验调查事发现场,组织救治中毒学生。
经过公安民警连续奋战,经全面调查取证,于事发当日确定食物中毒事件系学生食用第三食堂内扬州面馆含有亚硝酸盐的面条所致。警方通过内查外调基本排除此次事件系外来人员恶意报复可能,经专家会商研究,认定扬州面馆面条的亚硝酸盐含量严重超标,系人为投放。
警方对事主陈某及其妻张某、其子张某、其女陈某(均在扬州面馆工作)进行全面审查,并针对扬州面馆面条制作工艺及原料来源细致调查,获取了事主陈某使用过亚硝酸盐的可靠证据。
4月3日凌晨,在大量证据面前,事主陈某及其女儿供述了在经营面食过程中,为了追求口感和色感,在加工卤汤的过程中添加了亚硝酸盐,并承认其从合肥火车站二号门一化工商店内购买亚硝酸盐的事实。经陈某的指认,办案民警找到其购买亚硝酸盐的化工商店,并取得相应证据材料。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夫妇已因涉嫌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被肥西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合公新,记者:黄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