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校园饮食 >> 浏览文章
小食品牵动家长心 多管齐下清“三无”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3月23日    关注度:     【字体:
 □本报记者 孙蓓蓓

  “孩子小时候很喜欢吃水果,现在不吃水果,改吃辣条了。”“孩子手里都有零用钱,他想买什么家长根本没办法控制。”“我不给零花钱,那不还有爷爷奶奶吗?”……面对孩子喜欢吃各种垃圾食品的问题,家长们在倡议从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又不约而同地对孩子购买垃圾食品表示了无奈。

  “三无”食品让家长忧心忡忡

  “给孩子坐车吃早饭的钱都被他买零食了,回家又不好好吃饭。”家住五龙街的高女士抱怨,她的孩子今年上五年级,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却喜欢上了各种小食品,也不好好吃饭了。“我仔细看过孩子买回来的小食品,一些零食包装上只标有产品名称,而生产厂家、生产地址、保质期等根本没有。”高女士担心地说,这些“三无”食品怎么能叫人放心。

  一位来送孩子上学的家长对记者说,小孩年龄小,自制力较差,经不起美味的诱惑,就算家长不允许买这些垃圾食品,他们自己也会偷偷买。“那些小食品倒是便宜,一般都是5毛钱一袋。面粉上裹满了辣椒,打开包装就能闻见一股奇怪的味道。”该家长说,这些食品口味通常都比较重,这种辣味对孩子的味觉产生了强烈刺激,而孩子一旦接受了这种刺激后就会上瘾,很难再拒绝这种味道的诱惑。

  细心妈妈支招对付孩子“嘴馋”

  近日,记者随机采访了20多名家长,大部分家长表示曾制止孩子购买“辣条”等零食,此外,一些学校在开家长会时,也经常和家长沟通,希望家长尽量少给孩子零花钱,以免孩子购买这些不健康的食品,但成效都不大。

  在采访中记者注意到,放学后一些来接孩子的家长用保鲜盒带了洗净切好的水果。“小孩嘛,平时活动量大,也比较容易饿,接她放学时,提前准备一些水果、全麦面包等对孩子成长有益的食品,让孩子补充一下能量,总比孩子去买垃圾食品好。”孩子上小学三年级的崔女士向记者介绍她的经验。

  在一所小学门口接孩子的林女士也向其他家长传授自己应对孩子嘴馋的经验:在家里准备一些孩子比较喜欢吃、质量又有保障的小零食,“孩子随时都能吃到自己想吃的东西,也就不会自己去买零食了。”另外,林女士在劝导孩子正确认识垃圾食品上,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这些食品虽说没有什么营养,即使孩子喜欢吃,家长也不必过于紧张。”林女士说,适当地让孩子尝试一下,反而会消除那些垃圾食品在他们心中的神秘感,平时多用平和的语气,给孩子讲解垃圾食品的害处,会让孩子更愿意听从。

  多管齐下清除“三无”小食品

  不少家长表示,“细心妈妈”支的那些招,只适合那些听话的孩子。采访中,家长们无不对孩子购买垃圾食品表示了无奈。同时他们不约而同地呼吁,有关部门应从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加大查处力度,让垃圾食品远离校园,还孩子一个真正安全、卫生的食品环境。

  据了解,不少学校为确保学生食品安全,特意配备了专管部门和分管主任,对学校食堂及校内商店进行不定期检查,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学生放学后必须排队出校。”学生家长于女士说,可是这样的举措只是确保了孩子们在学校内的食品安全,“出了校门,迎接他们的是更加杂乱无章的各种小摊小贩,而学校能做的只是尽最大努力对学生加以劝导。”

  学生家长侯女士表示,食品卫生关乎孩子的身体健康。只有家长、学校和有关部门联起手来,多管齐下,严把生产质量关、确保卫生流通关、加强销售监督关,才能使“三无”小食品远离校园,远离孩子。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沈阳食品药品监管局全面排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下一篇文章:海口黑窝点向孩子出售“黑”面包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