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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及幼托机构防控甲流不力 校长园长要追责
来源:北京青年报    更新时间:2009年09月13日    关注度:     【字体:
    楚天金报消息(记者赵莉)目前我省部分地区学校出现了甲型H1N1流感疫情,一些学校及幼托机构抱着侥幸心理,没有按要求坚持晨检、午检。对此,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校内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如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省教育厅要求,全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严格的晨检、午检,一旦发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要立即按规定,要求其进行进一步诊治,期间不得返校参加正常教学活动。

    学校要严格执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学生、教职工因病缺勤,如与甲型H1N1流感有关,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各校班主任为晨检责任人,中午午休的保育员或下午第一节课任课教师为午检责任人,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报告。晨检、午检情况应书面记录备查。

    凡在落实学生晨检、午检和信息报送工作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和漏报、拖延时间的,学校、托幼机构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不得评为合格,并追究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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