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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禁止中小学校开设小卖店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4月15日    关注度:     【字体:
 新华网沈阳4月15日电 (记者王莹)辽宁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近日联合召开会议,明令禁止中小学校开设小卖店,同时要求学校食堂不得采购标签标识不全和无保质期限的食品和原料,加工食品特别是豆角等必须做到烧熟煮透等,以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

  据介绍,目前辽宁仍有个别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食品安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今年3月30日,锦州凌海市班吉塔镇中心校,由于学生购买了学校食杂店的油炸食品,引起了群体肠道不良反应,发病人数93例。还有一些卫生隐患也不同程度存在。

  为此,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开办学校食堂必须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健康体检,坚决纠正对食堂承包单位“放任自流”“不闻不问”的错误做法。在食堂的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具保洁和安全保卫方面,都要有专人进行把关,同时要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学生在校饮水卫生问题,要为学生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在健康教育方面,要求学校要以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卫生防病和预防食物中毒的相关知识,特别要注意教育学生不喝生水、不摘食野果、野蘑菇,不吃过期变质食品,不买街头无证小贩的食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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