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校园饮食 >> 浏览文章
南宁市某中学数十名学生集体腹痛 原因在调查中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3月05日    关注度:     【字体: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伍鸽玲)“南宁市42中有很多学生食物中毒了,学校厕所都排起了长队。”3月4日上午,接到读者反映的情况后,记者随即赶往设在邕宁的南宁市42中了解情况。

  学生:不少同学都腹泻

  记者到达学校时,学校卫生室里已经没有看病的学生了,一位男同学正在向卫生室内张望。记者上前询问,这位姓农的同学说,他是3日晚上半夜突然肚子痛的,早上已经到城区医院看过病了。“一个晚上一共拉了4次,早上赶紧和另外几位肚子痛的同学一起到医院看病。医生也没说什么原因,开了一点药给我们,我们就回来了。”他说,4日早上,班上大概有1/3的同学都说肚子痛。

  高一8班的黄同学可能是病得较厉害的。他说,从3日晚上10时左右,他就开始肚子痛,到第二天中午,腹泻一共有8次。他说,班上大概也有一半的同学说肚子痛。

  高一另一个班的李同学也说,他们宿舍有14个人,其中有11个人都出现肚子痛或拉肚子的情况。他自己是4日早上6时左右肚子开始痛的,从早上到中午拉肚子拉了3次。

  不过,3位同学到下午上课前,均表示已经好转很多,可以正常上课。

  学校:42名学生看过病

  “我早上8时一来上班,就有学生等在门口了。”42中卫生室一位姓雷的负责人说,“来的学生都说腹痛、拉肚子。接着陆续又来了不少学生,卫生室忙成一团。我一看人数有10多人,马上向学校领导汇报。”

  据这位卫生室负责人说,来的学生中,病症都比较轻微,没有出现呕吐、头晕等其他症状。拉肚子的同学也不多,不排除有的学生是看见周围的同学说不舒服,心理上受到影响,也觉得自己肚子痛或不舒服。她说:“很多学生来这里拿了药后,就继续去上课了。”

  该校的陆校长也告诉记者,早上接到学校卫生室的报告后,学校领导立即到卫生室和学校附近的城区医院、镇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以及县妇幼保健院4家医院了解情况,看望在这些地方看病的学生。“有11名学生在这些医院看过病,症状也比较轻,只有两名学生在医院打了点滴”。

  但记者了解到,当天还有5名学生因腹痛、腹泻在中医院看过病,并打过点滴。

  经统计,当天上午共有42名学生因为腹痛、腹泻到学校卫生室或请假到校外医院看过病,这些学生全部都是在学校吃住的住宿生,42名学生3日这天全部在学校饭堂就餐。由于大部分学生的病症较轻,上午都能坚持上课,整个学校的学习和生活秩序没有受到影响。

  部门:最后结论需等检测结果

  当天上午,南宁市卫生监督所、江南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人员接到学校报告后,立即赶往学校进行相关调查。

  南宁市卫生监督所的监督人员来到学校饭堂时,饭堂已经打扫干净下班了。记者在饭堂看到,该校饭堂有明确的功能分区,采购的记录以及相关的索证都具备,饭菜留样机里也保留有3天内每餐的食品样品。疾控人员对学校留样的饭菜进行了抽样,带回实验室进行细菌培养检验。卫生监督人员也把3日的食谱进行了检查,并对学生的宿舍、学校的内外环境以及学校的饮用水等进行了调查。

  当天下午下班之前,江南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来消息,经过初步排查,42名学生中,能确定有腹痛、腹泻症状的学生有28名,其余的都是“感觉不适”。至于这些有症状的学生是否是食物中毒,要等到实验室检验结果出来,并进行一系列比对后,才能最后定论。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幼儿园饭菜像“躲猫猫” 老师说丰富家长难知道
下一篇文章:校长拿走学生伙食费后失踪 老师卖破烂凑学生饭钱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