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校园饮食 >> 浏览文章
河南大学学生举馒头宣誓忠于馒头爱惜粮食
来源:大河报    更新时间:2008年11月18日    关注度:     【字体:

河南大学学生举馒头宣誓


    “我们向馒头起誓:忠于馒头,爱惜粮食……”昨天中午,300名河大学子手举馒头,在该校大礼堂广场对着馒头庄严宣誓,大家喊起口号来有板有眼,宣誓完并没有扔掉“道具”馒头,而是一口一口吃掉了。

    昨天是第63届国际大学生节,河大学生别出心裁的“馒头宣誓”,既让不少学生饱餐了一顿,又向同学们发出了“爱惜粮食”的号召。

    ●“每一个馒头都值得尊重”

    昨天中午12时,河南大学大三学生武学进走过食堂门口,发现一大群学生正排着队,每个人都滑稽地把馒头举过头顶。“同学,来领一个馒头吧,向馒头起誓,要爱惜粮食。”此活动负责人辛欣正在向食堂门口的学生免费发馒头。不到10分钟,400个馒头被一抢而光。“食堂里食物浪费现象太严重。”大学生节系列活动负责人吴钧君说,他们搞这个活动,就是通过这种类似“行为艺术”的方式,告诉学生“每一个馒头都值得尊重”,不要浪费粮食。“我们向馒头起誓:忠于馒头,爱惜粮食……”宣誓完,每个学生都没有扔掉手中的“道具”,而是小心翼翼地放到嘴里。不少学生还举着馒头,让同学用手机给自己拍照。

    ●万名学生浪费的百人吃不完

    昨天中午,在郑州某高校食堂,就餐时间尚未结束,记者发现泔水桶里就漂了一层白花花的馒头,大多只吃了一半甚至几口。在该高校二楼餐厅,许多餐桌上的餐盘里,米饭还剩1/4,有的剩余一半以上。

    两名同学坐到记者面前,每人买了一碗米饭和两个菜,但刚吃几口,一名同学说句不好吃,便拉着另一名同学去了楼上的小炒部。与此同时,不远处又有一对男女大学生把两菜一汤吃掉一半就倒进了泔水桶里……仅仅半个小时,两个泔水桶就被装满。记者随后在该高校食堂的洗碗池发现,几乎每个餐盘都有食物残留,最上面的餐盘里还剩了菜。“我们学校食堂就餐人数在1万人左右,一天消耗粮食近4000公斤,平均每天要出现200多公斤菜和粮的浪费。”郑州轻工业学院后勤集团副总经理朱仁可说,每天有差不多1/10的食物被倒进泔水桶。这样下来,一年几万公斤粮食和蔬菜就被白白浪费掉,而这些足够百人吃一年。

    ●不管啥方式教会学生节约就行

    “为了防止学生因为吃不完而浪费,食堂还在打米饭时,分出了大小份。男生可以买4两左右的大份,女生可以吃2两左右的小份。”朱仁可说,这样也不行,有的学生吃不完,或觉得不好吃,还是顺手就倒进了泔水桶。虽然学校食堂都贴有爱惜粮食的标语,但基本上起不到作用。“现在的大学生,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家里条件好,觉得倒点菜、扔个馒头不是啥大事。”朱仁可说。

    现在整个社会“节约粮食”的观念已淡化了,甚至还有些人认为教育学生节约粮食已经过时了。“吃不完就倒掉,别强迫自己吃”、“不爱吃就换样,别委屈自己……”是父母在饭桌上常说的话,却没有对孩子进行过节约粮食的教育。“号召学生珍惜粮食,有些‘怪招’说不定能起到作用。”辛欣说,四川师范大学20多个学生,拿着摄像机、数码相机,转遍了学校的4个食堂,拍了一百多张近百名同学浪费粮食的照片。他们把这些照片贴到食堂门口,监督学生爱惜粮食。这一招虽说引起了不少学生非议,但确实起到了监督的作用。“怎么教会学生节约是个大事,大学生浪费粮食反映了全民节约意识的淡化。”朱仁可说,“馒头宣誓”证明大学生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相关的教育在大学里不能缺失。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渭南市学校资金链断裂 孩子数天1个馒头1顿饭
下一篇文章:学校一周发生10例麻疹须报告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