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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体检不合格者禁止进入校食堂工作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年09月08日    关注度:     【字体:

   夏秋季是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为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有效控制食物中毒及食源性传染病的发生,近日海南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做好2008年秋季开学后的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对食堂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并做好清洁卫生工作。要对上学期剩余的食品原料、调料等进行检查,清除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和调料。要认真核查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确保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率达100%。严禁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食堂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省教育厅强调,要切实做好学校日常生活用水的管理工作。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应经当地卫生部门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要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自备水源离独立设置厕所等污染源30米以上。水井要设有井盖,加固上锁。学校从企业购买桶装饮用水,必须选用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的生产企业。学校使用的饮水机必须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饮水机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清洗、消毒。从事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在教室放置饮水机时应远离黑板,防止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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