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校园饮食 >> 浏览文章
卫生监督所支招 严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年08月26日    关注度:     【字体:

  胶东在线网8月26日讯(记者 贾楚航 通讯员 爱强) 新学期即将开始。据统计,我市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中,70.5%发生在新生入学初期。因此,秋季开学,如何加强卫生管理,彻底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是摆在每个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工作。市卫生监督所今日发布警示,提醒各级各类学校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

  为此市卫生监督所支招,提醒学校重点做好下列九项工作:1、彻底整理食堂卫生,对工具、容器包括刀、墩、水池、操作台、餐具、饮具等进行彻底消毒并认真做好消毒记录;

  2、清理冰箱、冰柜及食品仓库内食品,发现过期或感官异常的食品必须立即销毁;

  3、严把食品采购关,采购食品必须索取该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生产企业及经销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相关票据,同时认真做好台帐并妥善保管各种索证资料(包括各种票据);

  4、做好饮用水的管理。新学期开学前,要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在教室放置饮水机时应远离黑板,防止二次污染。

  5、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及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6、非食堂从业人员,未经许可禁止进入食堂,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7、强化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尤其是预防食物中毒有关知识的培训;

  8、认真做好饭菜48小时留样工作并做好留洋记录;

  9、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要组织对学校食堂的内部检查,并做好自查记录。另据了解,近期,市卫生监督所还将组织执法人员,对学校食堂卫生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商水县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管
下一篇文章:江汉启动校园食品安全大检查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